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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炒股亏了算谁的?

2013年04月02日15:1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股民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因为看好上市公司业绩,而上市公司不专注自身主业发展,却拿着闲钱去炒股,这真是莫大的讽刺!”随着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进入密集披露期,不少股民开始研读上市公司各方面数据。昨天,股民董先生感叹:“看看一些上市公司的炒股思路,无异于资金量更大些的散户!”像董先生一样,不少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过多地涉足股市,最终的损失都会由投资者买单。记者采访到的业内专家大多呼吁,监管层应明确上市公司炒股的资金比例“防风墙”,避免上市公司在炒股上资金投入过大。

  数据:上市公司炒股占比不小

  “有这么多家上市公司在炒股?”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在看了统计数据后惊叹。据Wind资讯统计,进行股票投资的上市公司家数2007年有493家、2008年有500家、2009年有505家,2010年有539家。而近两年,随着市场一直走“熊”,上市公司炒股家数有所下降,但每年也在300家之上。

  两市数据显示,截至昨天,两市共有上市公司2492家。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运用自身资金炒股的,虽然已从前几年的20%多,下降到10%以上。但显而易见的是,上市公司炒股并不是个别公司所为,绝对数量仍然不少。记者多方查证,发现对于多数上市公司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炒股方面的法规禁令或比例要求。

  不过,2007年,证监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改变。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党路表示,上述规定说明,企业不得在上市后,动用从股民手中募集的资金去炒股。除此之外,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等。而对于多数非国有企业,如果公司拥有一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就没有更多限制了。

  案例:一年买入170余只股票

  记者仔细查询上市公司“金陵药业”2012年年报,该公司刚刚披露的这份年报,从17页到22页中,有整整5页纸的股票买入记录。多达170余只股票投资中,既有*ST吉药、*ST高陶这样的“披星戴帽”的股票,也有万科A这样的大蓝筹股,投资行业更是包罗万象,从金融、地产、食品、科技,到有色、生物、药业、传媒、保险……似乎也看不出明显的内在投资逻辑。

  再说说投资成绩。在过去的一年中,金陵药业公司在证券类投资中一共买入了2只债券、5只基金,还有170余只股票,“期初”共耗资3279.77万元,但所买的债券、基金全部出现亏损,170多只股票有赚有赔。总体来说,该公司证券类投资去年“报告期损益”为负数,-318.3万元。年报同时显示,金陵药业201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为1.28亿元,同比下降27.85%。

  金陵药业在股票方面进行大笔投资并不是第一年了。从2007年开始披露持股信息以来,金陵药业每年都会投资买卖上百只股票。“堪称是一员炒股猛将啊!”一直关注该公司的投资者董先生说,从2007年开始,该公司最多的一年买入超过500只股票,最少一年也要买入超过200多只股票,赶上大牛市时,公司炒股曾大赚超过2亿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8成以上。而赶上大熊市,公司炒股一年曾亏损上亿元。金陵药业2012年的炒股业绩还算勉强,因为在2011年时,公司炒股亏损了3475万元。

  专家观点

  炒股多的公司不具投资价值

  对上市公司炒股,投资者历来持有两种态度。支持者认为:上市公司所担负的信托责任,就是要让广大股东的投资利润最大化。实现这个目标方法很多,多元化经营,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利用闲散资金投资证券也无可厚非,只要能迅速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反对者则表示,拿全体股东的钱冒险“炒股”,是对股东不负责任的表现,意味着上市公司决策层对股东利益的侵犯。上市公司过多地涉足股市,其资产势必发生从实物资产到虚拟资产的质的变化,从而大大加剧公司的经营风险。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过多地去炒股,说明这家公司对自己的主营业务没有信心,或者已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渠道,我认为这对股民来说,意味着这家公司已不具备投资价值了。”张党路认为,上市公司炒股,在牛市时,资产可能会出现“暴涨”,但一旦遇到市场下跌或投资失败,上市公司资产会出现“暴跌”,这样的暴涨暴跌都是账面资金,不仅会加剧市场“泡沫”,对上市公司还可能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为此,监管层应尽早对上市公司炒股进行规范。

  专家建议,对上市公司炒股的监管至少应明确3个方向:一是上市公司炒股不能作为主业,也不能因此荒废主营业务;二是从公司资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不能投入过大,建议证监会明确一个上市公司炒股的资金比例,如不超过公司闲置货币资产的10%到20%;三是上市公司炒股,需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委托理财制度等,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对所有投资者公告其投资情况等。 本报记者 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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