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田原)光大证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被暂停,同时协会要求公司进行自查。
公告称,8月20日,光大证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内容如下:
1、由于公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等重大问题,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将被暂停。
2、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3、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
4、在调查和整改期间,公司应对协会相关调查和自律管理予以配合。
同时,光大证券表示,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