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期貨交易所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取締--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

非法期貨交易所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取締

2012年11月06日08: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中國中央政府網站消息,《國務院關於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今日公布。針對有記者提問“對於查處取締非法期貨交易場所,修改后的條例是如何規定的?”有關負責人表示,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有關負責人稱,查處取締非法期貨交易場所,需要由有關地方政府統一負責,組織協調各方,做好查處取締及相關工作,妥善處置風險,維護穩定。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明確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

有關負責人表示,參照証券法關於對非法設立的証券交易場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查處取締的規定,修改后的條例規定: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責任編輯:薛白、喬雪峰)

相關專題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