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15日發布聲明稱,根據中國國家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檢查情況,該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立即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后公布。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勇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執法機構作出處罰決定前,茅台認識到問題並採取一定整改措施的做法或讓其獲得一定程度的“寬大處理”。
不過黃勇也強調,在態度之外,茅台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營銷政策實施的程度對競爭的影響,影響的范圍等因素將共同決定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其處罰的力度。
日前,有媒體爆出,茅台向內部客戶系統下發了通報文件,對3家低價銷售和串貨的經銷商開出罰單,暫停執行茅台酒合同計劃,並扣減20%保証金、提出黃牌警告。
由於中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英國富而德律師事務所中國區主管反壟斷業務的合伙人韓亮(MichaelHan)此前曾對中新社記者表示,茅台的‘限價令’涉嫌價格的維持、固定,有縱向壟斷的嫌疑。
韓亮分析說,縱向壟斷消除了同一個品牌內的競爭,以茅台為例,如果其經銷商之間是可以競爭的,其價格肯定不會向現在這樣虛高,消費者也能從中獲益。他表示,發改委近期對汽車生產商發起的反壟斷調查就涉及縱向壟斷問題,從這個角度講,茅台的“限價令”也很可能招致反壟斷調查。
從茅台今日發布的聲明中可以看出,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和當地物價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茅台表示,將在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指導下,嚴格依據反壟斷法立即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后公布。
黃勇指出,在對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業的橫向價格壟斷開出罰單后,發改委調查茅台營銷手段說明其已經開始關注縱向壟斷行為。他表示,縱向壟斷在其他行業也存在,這意味著除了高端白酒,其他產品、服務業也必須考慮在這一方面的合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