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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高增長難持續 專家建議開設地方新稅種

2013年03月27日08:24    來源:中國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未來我國財政收入難以持續高速增長,財政收支矛盾可能加劇。有專家認為,應建立規范科學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加大對保民生、穩增長、轉方式的投入力度。同時,可以通過適度擴大赤字以及設置地方新稅種,增強地方政府財力,緩解財政收支矛盾。

把錢花在“刀刃”上

受經濟增長趨緩、實施結構性減稅、外貿增長放緩等影響,未來一段時間,我國財政收入難以再現20%至30%的高速增長。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在國內財政收入可能轉入個位數增速的同時,支出規模仍將繼續增長,這也會導致財政收支矛盾加劇。

對此,首都經貿大學財稅學院副院長蔡秀雲認為,應把錢花在“刀刃”上,而這其實也是為未來的財政收入打基礎,形成良性循環。首先應加大對解決民生問題的投入,應解決好百姓的教育、住房、養老等問題,為拉動消費提振經濟奠定基礎。

與此同時,應平衡區域經濟發展。蔡秀雲稱,中央財政資金在中西部地區的投入,將有利於挖掘中西部地區的潛力。這樣既解決中西部自身落后的問題,也會使其成為未來財政收入的重要貢獻力量。另外,我國現在的經濟發展模式仍偏於粗放,將財政力量用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視發展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能夠長期支撐經濟發展的行業,也會使未來財政收入的增長保持一定水平。

社科院宏觀經濟與財政政策研究組副組長張鵬表示,要使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當務之急是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隻有這樣,政府才不會出現越位或缺位,才能把財政資金真正花在“刀刃”上。

使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還應建立一套科學的制度體系,提高財政管理的規范程度。張鵬認為,未來我國預算管理要盡量避免代編預算的行為,減少政府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的漏損,盡快完成中國式預算體系的構建。在公共預算體系完成的基礎上,將國有資本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大體系構建完善,同時逐步構建政府債務預算體系。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也是重要途徑之一。對財政支持的項目實施全程監控,事前有預期目標,事后有反饋評價,有助於從源頭杜絕不合理項目,也便於對未達標的項目採取事后措施。

同時,應做到厲行節約,降低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白景明認為,實行部門責任制,對部門領導人問責,也不失為控制“三公”支出的好辦法。

適度擴大赤字規模

今年財政赤字規模佔GDP比重在2%左右,低於3%的國際警戒線。中央財政國債余額限額為9.12萬億元,佔GDP比重不到20%,離60%的國際警戒線也較遠。適當擴大赤字規模,發行國債也不失為一種解決財政收支矛盾的途徑。蔡秀雲認為,我國債務水平相對較低,仍有發債空間。

張鵬認為,我國舉債規模的擴大主要來自對經濟的自信。他預計,因財政收支矛盾短期內無法消除,國債規模較大的情況在未來一兩年內還會延續。

樓繼偉日前也對增加赤字作出解釋。他介紹,我國擴增財政赤字一方面是為了應對外部環境的不利沖擊,另一方面由於國內財政收入可能轉入個位數增速,而支出規模繼續增長,財政收支矛盾加劇。

不過,樓繼偉表示,財政部正在部署有關地方債的調研,先以審計署統計的約11萬億元債務為基礎,分門別類採取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債務擴張的趨勢。

蔡秀雲認為,地方債應清理不合理、有風險的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如果地方政府的確有需要,未來也具備償還實力,發債應該是合理的。關鍵是要規范發債行為,減少並化解因發債帶來的財政風險。

蔡秀雲建議,地方政府可以編制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做好信息披露,讓上級部門和資本市場監督債務風險。如果地方政府信用好,長期運轉規范,按時提交財務報表,也具備發債能力,那麼可以將發債的自主權交給地方政府。另外,為防止地方政府入不敷出情況的出現,應研究做好后續制度安排,考慮設立地方政府破產機制。

地方可設新稅種

經濟發展與財政收入息息相關。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曾指出,當GDP增速高於9%的時候,財政收入特別是稅收收入的增長都為20%、30%甚至更高,但當GDP增速低於9%的時候,財政收入增速就會跌到個位數。

近年來經濟增長趨於平穩,財政收入增速隨之下滑。專家認為,應考慮在各地區因地制宜設立新稅種,增強地方財力,以配合財稅改革的深化,解決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不相匹配的問題。

目前,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存在許多結構性問題,如基層財政困難、大量隱性負債和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等,可能會使財政收入增速下降帶來的沖擊更加猛烈。為此,今年兩會的財政預算報告提出,要“加快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積極構建地方稅體系”。

財力和事權相匹配一直是財稅改革追求的目標。張鵬表示,最大的難點在於財力和事權的形成基礎不同。財力跟隨經濟形勢變化,事權應滿足社會成員的需求,不一定跟隨經濟的變化而變化,兩者變化的速度也不同,匹配難度大。

張鵬認為,應在地方新開征一些稅種,把稅收的部分收益權和管理權交給地方,適度壯大地方財力。使地方財力的增量部分應對事權變化,形成有彈性的財力配屬,杜絕隻有“事”沒有“財”的情況。建議將房產稅、資源稅等作為地方的新主體稅種,增值稅的行業稅率和分配比例也面臨著調整壓力。

蔡秀雲建議,應選擇房地產稅作為地方“主打稅”。目前和房地產相關的稅種較多,可考慮“主打”其中的某一種稅,或是合並成一種稅。就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而言,可以因地制宜,考慮當地條件、群眾基礎,單獨設立適合當地的專門稅種。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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