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小企業被吳敬璉視為“中國的大戰略”,中小企業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但它們由於規模小、底子薄、經驗少、障礙多,處於競爭劣勢地位。同許多其他國家一樣,我國通過政府採購、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等對中小企業加以主動扶持。
政府採購屬財政支出范疇,是實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宏觀目標的重要手段。政府採購制度可通過為中小企業保留份額、價格扣除、引入信用擔保、合理拆解大型採購合同、完善信息公開、進行招投標程序輔導、提供咨詢服務、以及針對串通投標的有效行政和民事救濟途徑等來實現對中小企業的扶助。但我國的現實是,保留份額、價格扣除和引入信用擔保大多僅停留在文本層面,對大型項目的拆解時常遭遇化整為零、逃避招標的尷尬,招投標輔導和咨詢缺失,串通投標偶有發生,對供應商的管理與保護、救濟機制不健全。政府採購操作層面上的無序呼喚《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的早日頒行,然而,早在2010年1月國務院法制辦就推出的《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卻因種種糾葛至今難產。正如國際關系學院公共市場與政府採購研究所副所長趙勇所言,《招標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以及各自的實施條例還都無法回避政府各部門對於公共採購監督和管理權限的分配和協調問題,這也是導致“兩法”的實施條例論証和頒布過程一波三折、曠日持久的原因所在。此外,中小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的過程中,還不得不面對融資難的窘境。投標保証金、履約保証金和項目投資難以獲得金融支持,這讓眾多中小企業不得不知難而退。
“融資難”已逐漸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通過有效的金融政策激勵中小企業發展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獲得了更廣泛的關注和認同。這體現在從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醞釀中。然而,由於我國缺乏專門部門對政府有關政策進行執行和監督,欠缺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服務的有效政策激勵,對中小企業資本市場沒有有效的扶持政策,以及缺乏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門政策性銀行等因素,中小企業即使在4萬億刺激方案面前也仍然存在融資缺口。統計數據表明,截至2009年底,中小企業中真正不缺乏資金的隻有12%,資金匱乏者佔到80%,其中嚴重缺乏者為20%。
面對中小企業的困境,我國出台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但一方面“稅”的效果有待進一步檢驗,另一方面“費”的壓力有增無減。減稅政策推出后,盡管稅負整體有所降低,但在有的行業和企業中也出現了稅負不降反升的情況。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曾指出,中小企業的負擔主要不在於稅而在於各種顯性或隱性的費。這種擔心也得到數據印証,財政部數據顯示,在2012年9月全國財政收入增速持續放緩、中央財政收入出現兩月負增長的背景下,地方非稅收入卻逆勢同比增長40%。
值得一提的是,許多學者提醒,鑒於我國絕大多數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如果處處扶持,則最終結果隻能是重點不突出,效果不明顯。如國際關系學院公共市場與政府採購研究所副教授趙勇表示,國家在認定政府採購應扶持的中小企業時,首先應該認定那些符合國家產業導向、具有發展前景、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政策研究部專家黃順軍也認為,政府採購應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而不是要幫助位列國家產業政策淘汰目錄的企業,對屬於國家產業政策淘汰目錄企業的幫助隻能是引導他們轉產、進行技術改造和升級。
從以上情況來看,在我國轉型期的政治經濟大背景下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無論是政府採購、金融政策還是財稅政策,都有其局限性,無法單兵突進實現目標,隻能相互協調,並結合競爭政策、產業政策,在政治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共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作者系美國伊利諾伊大學法學博士)
來源:中國政府採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