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嘉賓: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教授 楊愛珍
北京社會科學院科學社會主義研究所研究員 左憲民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王青斌
浙江大學政府管理系副教授 吳金群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趙俊臣
湖南大學廉政研究中心首席專家袁柏順
川劇中有一門絕活叫“變臉”,因其神秘的手法和精彩的舞台效果受到觀眾的喜愛,但如果這種手法用在公款吃喝上,你還能鼓掌叫好嗎?
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提出,厲行勤儉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嚴肅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為,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接待場所等樓堂館所建設,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和領導干部出訪活動。但近期有報道稱,少數人員將公款吃喝轉入“地下”,把國企食堂“變身”為“堪比五星級飯店的內部餐廳”、“把茅台酒倒進礦泉水瓶”。與此同時,隨著一些高端餐飲企業和高檔白酒銷售下降的新聞出現,有人開始擔心“遏制公款吃喝將影響整體消費”。對此,有網友指出:“靠公款吃喝帶動的經濟增長,不要也罷!”
面對種種“變相”腐敗現象和網民的反腐呼聲,怎樣徹底切除腐敗“毒瘤”,真正“把權利關進籠子裡”?新華網與多位專家學者展開了對話。
“變相”腐敗是“內傷”
新華網記者:“秘密吃喝”極具隱蔽性,使“勤儉節約”的倡導被“架空”,讓政策的執行效力打折扣。如何看待這種“變相”腐敗現象的出現?
王青斌:對於“變相”腐敗,要辯証地看。一方面說明反腐還需深化,進一步完善權力的運行規則和監督制度﹔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當前的反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效果,使腐敗行為不敢像堂而皇之的出現,而被逼進行“變種”。
吳金群:如果說傳統的腐敗是“外傷”和“裸露的瘡疤”,那麼這些“變種”的腐敗則更像是“內傷”和“深藏的腐朽”。它不但隱蔽、不易查處,而且對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的感情造成更大傷害。
楊愛珍:“變相”腐敗現象表明反腐制度和機制的缺乏。反腐敗任務非常艱巨,如果不是真正下決心,並配以具體的制度,反腐隻能是雨過地皮濕。另外,有一些特權的東西,也是在近幾年變本加厲。我認為,領導干部太多的特權也是一種腐敗。
袁柏順:這種現象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反腐倡廉政策上的體現,正是“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將智慧與精力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本質上仍然是不折不扣的腐敗,而不僅只是不正之風。
“官本位”與市場經濟負效應結合致腐敗“變相”
新華網記者: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后期曾執行過“四菜一湯”標准,有資料記錄當時一些地方盛行大盤子,把幾道菜合成“立體化”的四菜一湯。為什麼這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會始終存在甚至蔓延?
楊愛珍:造成這種“變相”腐敗的因素很多。第一,沒有制約的權力易生腐敗。從我國政治實踐分析,雖然有多重監督可以對權力進行制約,但很多監督流於形式。
第二,監督機制縫隙大,有空子可鑽。我們的制度規定比較空泛,比較原則,沒有具體的量化規定,為“變相”腐敗開了方便之門。同時,處罰不嚴也是造成“變種”腐敗存在的重要原因,處理類似事件時有時高高舉起“反腐利劍”,輕輕放下。
第三,封建主義官本位意識與市場經濟負效應的結合。“變相”腐敗之所以有市場,與“拉關系”、織“關系網”、搞“人身依附”有很大關系。這種痼疾潛伏在我們的認知譜系和倫理譜系之中,甚至危害我們的信仰。同時市場經濟的負效應對我們的行為方式有很大的導向作用。比如“投入與產出”的資本計量進入政治領域,演變成一種交易。這種交易的溫床就是腐敗。溫床不除,“變種”腐敗就會像變形金剛一樣,不斷地變化造型。中國是人情社會,“變相”腐敗很容易融入我們的生活之中。
趙俊臣:造成這種“變種”腐敗的原因,最根本的是兩條:一是制度不健全,有很多漏洞﹔二是監督不足。
避免“運動式”反腐曇花一現
新華網記者:習近平主席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上強調,權力是雙刃劍,用得好可以為老百姓辦好事,用得不好誤民誤事甚至滋生腐敗。要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形成不能貪不敢貪機制,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權力運行領域都要有制度有規范,讓權力隻能用來為公不能謀私。
一位網友表示,“我們應該打一場反腐的人民戰爭,實現國家長治久安。”
楊愛珍:近期領導人關於政府管理和反腐敗的表述,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第一,是中共反腐敗立場的重申﹔第二,是對腐敗現象蔓延的擔憂和表達了“壯士斷腕式”的決心。目前存在的腐敗現象,已經不是報紙上、雜志上討論的問題,也不單單是老百姓街頭議論的焦點,而是切切實實影響到黨群關系、政社(政府與社會)關系、干民(干部與民眾)關系的大問題。
王青斌:近期領導人的表態的總體特點是強調“制度反腐”,即通過健全權力運行規則和完善監督體系來達到制約權力濫用來達到反腐的目的。這也說明了我國反腐是長期性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完成,另一方面,腐敗乃是制度原因導致的,要從制度層面消除腐敗的根源。反腐要從完善制度開始,做到反腐的制度化、長期化,避免曇花一現的“運動式”反腐。
吳金群:權力是政治體制及其運行過程中的一個核心要素,其地位類似於市場經濟中作為關鍵生產要素的資本。資本有逐利或貪婪的本性,因而需要有風險和恐懼與之相平衡﹔同樣,公權也有與私欲相勾連的可能,因而需要有權力制約與監督機制使之相隔離。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然而,各種權力之間並不具有制約與監督的當然屬性,彼此缺乏充分互動的權力關聯和責任平衡,導致權力濫用和變種腐敗仍頻繁發生。
不能靠“發通知”治腐
新華網記者:李克強總理在今年兩會上答記者問時曾說:“自古有所謂‘為官發財,應當兩道’。既然擔任了公職,為公眾服務,就要斷掉發財的念想。”“變相”腐敗不僅折射出制度的缺乏,更反映出封建特權的殘留。要鏟除腐敗的存在土壤,除了官員自身“修德”以外,還應對權利進行約束。
左憲民:怎樣真正將“權利關進籠子”裡?這個“籠子”就是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制度體系。反腐敗必須與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反腐敗斗爭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
楊愛珍:今后反腐敗是要走“制度反腐”之路,加強法規和制度研究。這裡要注意兩點。第一,要制度反腐。立足教育,著眼防范是對的,但如果隻有“教育”,在現實生活中是行不通的,不能隻靠“發通知”治腐,“通知”只是起到暫時的收斂作用。第二,規范的界限不能含糊,縫隙不能太大,制度不能缺乏連續性。空隙太大,不但使腐敗者鬆了口氣,也使網民對中央反腐敗的誠意有了議論。
吳金群:如果自上而下的中央重視和自下而上的民眾訴求得到持續的互補與協同,我國反腐敗的工作力度和效果將會逐漸增強,手段和方法將會進一步擴展,機制和制度將會逐步完善。
遏制“變相”腐敗,真正將“權力關進籠子”,就必須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權力制約與監督機制的改革戰略可擬定為:制約與監督並行,健全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強化黨領導下的人大作用﹔內部與外部銜接,完善權力制約與監督網絡﹔剛性與柔性結合,規范權力制約與監督手段﹔縱向與橫向並重,兼顧一統整合與地方自主。接下來,我國應深入實踐“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控”。其中,“權為民所賦”指明了權力的根本來源和基礎,“權為民所用”指明了權力的根本性質和歸宿,“權為民所控”指明了權力的根本約束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