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今年二季度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打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要求各地工商部門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件,依法從嚴從快處理。這是記者29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的。
“傍名牌”主要是指借助他人的市場信譽和產品信譽,通過搭便車制造市場誤認混淆,以爭取市場交易機會的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為:突出、放大使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簡化使用企業名稱,構成對商品的產地、生產者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虛假宣傳﹔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等。
這次專項執法行動針對的重點商品是:去年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家用電子電器、日用百貨、食品、建筑裝修裝飾材料以及事關我國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建設的農業機械、農藥化肥等涉農商品﹔重點違法行為是:假冒馳名(著名)商標、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仿冒知名企業名稱等。
工商總局表示,歡迎經營者積極向所在地工商機關投訴舉報“傍名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初步侵權証據﹔案件涉及面廣的,也可直接向省級工商機關和工商總局投訴。工商總局同時呼吁廣大經營者,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創建自己的品牌,共同建設和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記者張曉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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