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總體上利於中國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但如何打破行政壟斷,鼓勵公平競爭﹔充分使得收入與分配的信息公開,將是方案能否成功推行或有效推行的關鍵。由於方案經過8年后才出台,可以想象其間的利益博弈較深,改革阻力不小。
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在哪裡呢?作為長期研究市場經濟與資本市場的研究人員,筆者認為關鍵在打破壟斷、信息公開。
從今年我國制定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推進情況來看,盡管出台已經接近兩個月,但推進效率並不令公眾滿意。近期,雖然人社部與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著力推進此項建設,但從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來看,卻顯示出央企高管收入有暫時擱置的信號。頂層設計如果沒有實質性動作,那麼收入改革有可能面臨社會公信度降低的預期或落差。那麼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在哪裡呢?作為長期研究市場經濟與資本市場的研究人員,筆者認為關鍵在打破壟斷、信息公開。
打破壟斷是提升社會效率與收入公平的前提
從目前中國收入分配差距來看,其主要集中在行業與城鄉差距兩個方面,而行業差距最主要的體現是央企等壟斷性行業過高所致。從最新上市公司年報來看,金融、地產、石油、証券等國有高管收入明顯高於其他行業,而具體研究這些央企或國企來看,其均是行政機構控股的企業。一些企業高管即是董事長,又具政府官員背景,那麼如何能夠體現社會競爭的公平呢?我們以近年熱門的房地產行業看,招商地產、保利地產、萬科A等實際上都是央企控股企業,扮演了過多的“地王”角色,而這些行政化經營,導致其在土地市場或地產市場的區域行政化經營特色,其高管收入往往高於其他行業或企業內員工數十倍,利益鏈條錯綜復雜,銀行與石油等行業更不用多講。
市場經濟學並不反對行業工資差距拉大,但如果是建立在公平與高效市場,並通過公平競爭而發展起來的高管收入提升並不會引起社會的普遍詬病。但事實顯示,中國高收入階層的主要集中區域是利用行政化控股而佔用資源發展,即壟斷性經營特色加行政化控股特色明顯,因此筆者認為打破壟斷,企業運營去行政化等是非常關鍵的。如何讓企業在統一市場中公平競爭自然對收入分配改革促進有益,且至少能夠提升各自真實的競爭態勢,利於分配改革走向健康理性。
信息充分公開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有效利器
信息公開有利於加大政府管理責任與社會輿論督促,而信息公開需要法律層面的全方位支撐。雖然中國許多高官或高管收入信息公開力度有限,但隨著公民意識與現代媒體的不斷發展,民眾的監督力量也非常之大。去年以來,社會上不斷曝出各類腐敗案件,其通過研究發現,主要集中在公職利益或事業單位之中,比如網友普遍指責的陝西微笑局長事件、深圳某區執法政委數十套住宅、山東省副省長巨額貪污與46套住宅、鐵道部官員腐敗案等,而最受社會公信度的桐鄉公証處主任,其年度工資80多萬元,單次吃螃蟹就能報銷16萬元等,這些都顯示特殊利益體層面的收入扭曲或體制因素問題嚴重等,這些事件的曝光,某種程度至少從正面使得高收入違法體有所收斂。
在市場經濟完善的市場經濟國家,政府雇員並非熱門職業,其受到多個法制與信息公開的社會監督,並更受到納稅人的廣泛關注。同樣,市場經濟體的國家很少有那麼多的壟斷企業,即使有,其收入分配也受到信息公開或稅收制度的制約與完善。觀察近年我國社會情況,考取公務員熱本身就可能反映出一種問題的嚴重性,銀行、石油等壟斷特征明顯,由於官員利益收入的信息不公開或巨額收益,實際上對於社會的公平、公正等形成了嚴峻挑戰。
目前我國所提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其能否成功推進的關鍵是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后,才會得到社會與納稅人的廣泛監督,才會受到法律天平的追查或制約。如果一個改革方案不能做到社會體各個層面的廣泛信息公開,那麼它制訂的方案將會掩蓋事物的本來面目,形成無效方案或虛假方案的概率就很大,就可能演變為一種口頭性的或難以操作的方案。對於社會信息公開,如果能夠將政府官員、公務員、事業單位、壟斷企業、社會職工等收入與財產信息公之於眾,就可以形成社會的廣泛監督之下,法律與納稅等才可能真正地有的放矢,綜合推行改革方案,相反,如果一個改革方案並非建立在社會廣泛的信息公開基礎之上,那麼這個方案最終的結果都將是糊涂方案,做的口頭文章越多,對社會的傷害反而會更深。
總體來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總體上利於中國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但如何打破行政壟斷,鼓勵公平競爭﹔充分使得收入與分配的信息公開,將是方案能否成功推行或有效推行的關鍵。由於方案經過8年后才出台,可以想象其間的利益博弈較深,改革阻力不小,而從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兩項關鍵因素的法律破冰才會使得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健康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