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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避稅:“離”不掉的樓市風險

2013年04月03日08:29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上有“國五條” 下有“婚姻策”

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公布“國五條”調控細則大限之日。此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廈門、合肥、大連、濟南、貴陽、天津等城市陸續公布調控細則。

在落實“國五條”要求的“計征20%個稅”方面,除深圳未明確表述以外,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均提出,在能核實屋原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

然而,針對各地的政策,有人早已想出對策。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法律規定是買方承擔契稅,賣方承擔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但是房產夫妻加名是免征稅的。所以為了避免納稅,可按以下步驟操作:買房。買方夫妻離婚,和賣方異性結婚,房產加上買方名字,然后離婚,最后復婚。然后賣房。將打算賣出的房產歸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離婚,擁有該套房產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需滿5年才能避稅),賣掉后雙方復婚。據出主意的人分析,此法可應對全國各地的住房交易政策。這樣一來,二手房過戶的總費用隻要幾百元,可節省幾萬元乃至幾十萬元的過戶費用。

當不少人認為這不過是網民的自娛自樂時,人們驚奇地發現,僅僅在3月6日這天,北京的登記離婚數字就高達千例,比平時多了一倍。同一天在南京,離婚人數達到了294對,是平時的兩倍。南京市民政部門當天共開出了1600張單身証明,而單身証明上填寫用途的一欄,清一色寫的是“購房”。面對離婚人群的“瘋長”,上海閔行區民政局在婚姻登記中心門口特意設立了“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大幅公告警示牌。

避免“假離婚”還需完善制度

然而,在街頭巷尾、網上網下,各界輿論雖然認為搞假離婚假結婚等過於輕率,但普遍認為“老百姓為節省幾十萬而離婚或結婚,可以理解”。房地產觀察人士燕農指出,一段時間以來,圍繞著樓市調控政策,引發了很多“溢出效應”,比如“離婚為避稅,結婚為買房”。由此說明,房價已經不是一個單一問題,其背后是更深層次的“集成問題”,涉及經濟、社會和心理等諸多方面。

在寬容百姓假離婚假結婚現象的同時,人們對國家調控房價的政策也有了更深的認識。有網友說,這是“婚姻對策”給公共政策制定上了一堂課。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勞動與社會保障系主任李長安和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會長李文杰都建議,相關政策應當更加細致。賈康說,出台合理細則是政府責任。李文杰表示,北京版細則限購從嚴的初衷是為了壓低需求,打擊投機,客觀效果上也起到了抑制夫妻雙方為多購買房產而“假離婚”的作用。但要避免“假離婚”現象的發生還需要制度設計進一步完善。

耍“小聰明”當心反被聰明誤

在一些人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而輕率地假離婚假結婚的過程中,更多的人在思考:應當怎樣對待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又將怎樣應對一些人對公共政策漏洞的利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假離婚假結婚現象也在給百姓上課——推動百姓的自我教育,提升大眾的公民素質。

律師李建中指出,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后要復婚,一定要雙方自願並要共同去辦理登記手續,倘若假離婚弄成真離婚,得不償失。拿婚姻當兒戲也不符合中國傳統的道德規范。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因此,如果証據確鑿,假離婚假結婚所簽訂的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因交易房產而辦理離婚的悲劇已很多。現實中的確有人借機假戲真做,帶著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他人過起了日子。法官程秀建指出,為規避一項稅費而不惜離婚、再娶、再離、再婚,且不論這一行為本身對於基本道德倫理的違反,任何一個環節的不正常銜接,影響的將是兩個家庭的幸福生活。玩假離婚假結婚等小聰明者應當首先考察一下自己夫妻感情是否經得住折騰。

(責編:聶叢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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