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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房屋在補償談判時被強拆 官方稱系村民自發

2013年04月16日08:34    來源:瀟湘晨報    手機看新聞

村民房屋在補償談判時被強拆 官方稱系村民自發

  4月15日,冷水江市金竹山鎮,原來的老宅變成一片廢墟,何彬其一家在廢墟上搭起帳篷。圖/記者辜鵬博

  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冷水江市金竹山鎮資江村准備通過土地流轉用50畝地發展鄉村旅游,25戶村民的樓房被劃入拆遷范圍,何彬其的房子即在其中。

  因對補償標准未達成一致,何彬其一直拒拆房屋。4月12日,就在他與鎮、村干部再次商討補償事宜之時,何家的房子被人開著鏟車強拆。

  對於此次強拆,鎮、村干部的解釋為“村民自發的過激行為”。村支書張康生表示,村民盼望早日完成項目建設,對於何家不拆房不滿。鎮黨委書記楊斌則表示,不允許任何人因個人利益影響全村的發展。

  4月15日下午,冷水江市金竹山鎮資江村,陽光洒在一片斷磚碎瓦的廢墟。廢墟旁,何彬其夫婦坐在一頂臨時搭建的帳篷裡,神情黯然。三天之前,這片廢墟之上還立著何家佔地109平方米的樓房。

  4月12日下午5點左右,一輛鏟車駛來,10多分鐘后,二層的紅磚樓房化為廢墟。當時,何彬其一家正在20公裡外的一家市區茶樓,與鎮、村干部商討拆房補償的事,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更未簽定拆房協議。

  談判中,樓房夷為平地

  4月12日上午,資江村“市民下鄉點建設”理事會成員張鋒找到何彬其的妻子周平雲,交給她一封“全體村民致何彬其全家”的信,要何家配合新農村建設工作,將位於河邊的房屋拆掉。

  12日下午3點半,何彬其夫婦和女兒何燕應約來到冷水江市一家茶樓,與村支書張康生等人商談拆房補償的事,鎮裡分管新農村建設的人大副主席胡啟輝隨后也趕到現場。

  “村委會邀我來參與協商,作個見証。”胡啟輝說,到現場后自己首先宣布了幾條紀律,要求雙方克制情緒。不過,被村理事會請來做工作的村民張才貴與周平雲仍然發生了口角。周稱“你們沒權力拆我家的房子”,張才貴則站起來回應:“我現在就把你家的房子拆掉!”隨后離席而去。

  約半小時后,仍在茶樓商談的何燕接到鄰居電話,被告知何家房屋已經被拆。談判立即終止。

  小村庄的大項目

  金竹山鎮資江村因流過境內的資江河得名。2012年6月,這個約2000人的村庄迎來了一個大項目——“市民下鄉點建設”,25戶村民的房子被要求拆遷。村支書兼主任張康生介紹,村裡去年9月向市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辦借了150萬元,准備通過土地流轉用50畝地來推進“市民下鄉點”建設,發展鄉村旅游。

  據資江村村支書張康生介紹,去年來村裡已完成23戶的拆遷,但因補償價格,何彬其家的拆房一直沒有談成。張康生說,這次拆房是根據“村民自治和村民自願”的原則,根據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補償標准,何彬其家的房屋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標准補償。經多次協商,補償提高至每平方米600元,但何家仍不同意。

  “就6萬多塊,我打地基的錢都不夠。”何彬其說。張康生坦承跟上面政策相比,補償標准有點低,“但我們資金本來就很有限。”

  “不能講政策,靠自願。”鎮黨委書記楊斌對資江村新農村建設很重視。去年10月,時任鎮長的楊斌曾到何家做工作,對何彬其的女兒何燕說,“個人的利益要服從大家的利益,不能因為你個人的利益導致工作搞不成。”

  4月12日,何家與村干部再次進行“談判”。然而,談判還沒結束,何家房屋已被推倒。

  強拆主導者是誰?

  據何家鄰居、76歲的張紅娥稱,4月12日下午5點左右,她看到組長龍雲旭以及張明中、周發長等10多人聚在何家門前,“10多分鐘全部拆掉了。”張紅娥告訴記者,此前鏟車已在何家門口停了三天。

  是誰主導了這次強拆?首先被懷疑的是村裡的張才貴,4月12日下午商討補償事宜時,張才貴與何家發生口角並稱要強拆何家房屋。4月15日,張才貴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當時說的是“氣話”,自己並未參與強拆。

  組長龍雲旭也否認參與強拆。

  “這是村民自發去拆的。”村支書張康生表示,村民們盼望著早日完成項目建設,許多人對何家拒不拆房不滿。至於當時強拆一事,張康生稱自己並不知情。

  “這是老百姓自發的過激的違法行為。”鎮黨委書記楊斌認為,這是對老百姓教育不夠,但他強調,“任何人都不能因為個人利益去影響全村的發展,這是不允許的。”

  但何彬其認為此事仍有蹊蹺,“沒有其他人默許,村民敢擅自來拆嗎?”

  當日強拆一事發生后,金竹山鎮立即展開維穩和安撫工作,目前當地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4月15日下午,金竹山派出所教導員楊光峰告訴記者,調查結果目前還未出來。

  【律師說法】

  強拆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針對何彬其房屋被拆一事,湖南君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幼德談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拆房要依法依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集體土地的征收必須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決定並發布征收公告﹔強制拆房也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決定,法院審查許可並做出裁決,再由政府組織實施。

  第二,村民自治不能侵犯個人財產。村民代表大會可對集體財產進行處置,但無權處置私有財產。

  對於何家房屋被強拆,李幼德認為此行為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李幼德提醒,包括村規民約等村民自治行為,必須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否則其行為無效。

(責編: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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