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公建民營、民辦公助,還是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貼息,公共財政都應該在扶持民間養老的路上有所作為。
民政部起草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按照兩個《辦法》,養老機構開設床位數限制將大大降低,凡有10張以上能夠為老年人提供食宿的床位,即可申請設立養老機構。
“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服務為依托,以機構養老為補充”是我國多年來沿用的養老模式。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老年人口的攀升——據權威部門預計,2014年將超過2億人,2026年突破3億人——2個年輕人贍養4位甚至更多老人格局的形成,“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必然隨之動搖。
老有所養是每個人最基本的理想之一,要將這點理想化為現實,並非易事。據2012年統計,我國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僅為19.7張,不僅低於發達國家50%。~70%。的平均水平,也低於發展中國家20%。~30%。的水平。按規劃,到2015年,我國的養老床位要達到每千名老人30張。短短3年,要躍升10個千分點,難度可想而知,前景不容樂觀。期望政府“盡孝”,由公共財政兜底,不甚現實。鼓勵民辦養老機構,向社會借力,勢在必行。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1年12月印發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明確未來養老事業的發展模式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民政部正在征求意見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征求意見稿)》,體現行業規范意識,並有意降低民辦養老機構准入門檻,釋放出相同的信號。開閘放水,引進民資,提速養老社會化,許億萬老年人一個美好明天,願景是美好的。
出台“規劃”、“辦法”並不難,要真正將許多原則性規定落到實處卻不容易,關鍵看以什麼心態對待。如果抱著“甩包袱”心態,放手民資進入養老機構,自己作壁上觀,其進步意義就將大打折扣。無利不起早,民辦養老機構不可能做賠本生意,賺錢是必須的,於是“錢從何來”便是個大問題。
羊毛出在羊身上,像目前90%的民辦養老機構的盈利模式一樣,利潤純粹從入住老人繳費中來,而沒有其他“活水”注入,這和老人自己出錢請看護並無本質區別。沾不到公共福利的甘霖,這種養老不是眾望所歸的模式。非但如此,處於自負盈虧、自生自滅的粗放狀態,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普遍存在的硬件條件較差、服務水平不高、醫療配套不足、收費偏高等問題,也難有改觀。
對公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政府有較為明確的思路。譬如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要求採取“民辦公助”等形式,支持其發展。很多時候,對營利性養老機構較為避諱,政策措詞較含糊。既然要向社會借力,希望民間力量分擔責任,就不應對營利性養老機構這支中堅力量視而不見,也不應回避公共財政的責任。
無論是公建民營、民辦公助,還是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貼息,公共財政都應該在扶持民間養老的路上有所作為。公辦養老機構,投入大量公共資源,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住進民辦機構的老人也有權要求分一杯羹,享受更多的公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