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4日電(夏曉倫)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央行於6月17日向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等商業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事宜的函》。
函件要求,各金融機構要繼續認真貫徹穩健貨幣政策,切實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斷提高流動性管理的主動性和科學性,繼續強化流動性管理,促進貨幣環境穩定,要統籌兼顧流動性與盈利性等經營目標,避免存款“沖時點”等行為,保持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同時,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密切關注市場流動性形勢,加強對流動性影響因素的分析和預測,做好半年末關鍵時點的流動性安排。
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
當前,我國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體處於合理水平,但由於金融市場變化因素較多,且臨近半年末重要時點,客觀上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工作的有關要求,各金融機構要繼續認真貫徹穩健貨幣政策,切實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斷提高流動性管理的主動性和科學性,繼續強化流動性管理,促進貨幣環境穩定。
商業銀行要密切關注市場流動性形勢,加強對流動性影響因素的分析和預測,做好半年末關鍵時點的流動性安排。商業銀行應針對稅收集中入庫和法定准備金繳存等多種因素對流動性的影響,提前安排足夠頭寸,保持充足的備付率水平,保証正常支付結算﹔按宏觀審慎要求對資產進行合理配置,謹慎控制信貸等資產擴張偏快可能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在市場流動性出現波動時及時調整資產結構﹔充分估計同業存款波動幅度,有效控制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特別是大型商業銀行在加強自身流動性管理的同時,還要積極發揮自身優勢,配合央行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
各金融機構要統籌兼顧流動性與盈利性等經營目標,合理安排資產負債總量和期限結構,合理把握一般貸款、票據融資等的配置結構和投放進度,注重通過激活貨幣信貸存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避免存款“沖時點”等行為,保持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