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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稱天價收費有根據:已報備銀監會

孫瑩

2012年11月27日09:15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連續報道的花旗銀行收取4200元對賬單打印費被客戶起訴一案今天在朝陽法院再次開庭。按照花旗銀行的收費標准,補制12個月前的紙質對賬單每份100元,但並未明示“每份”的概念是打印一次、一年還是一個月。

  本報連續報道的花旗銀行收取4200元對賬單打印費被客戶起訴一案今天在朝陽法院再次開庭。此前,花旗銀行自稱收費標准已向銀監會報備,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就此向銀監會核實。今天庭審中,原被告看到了銀監部門的回函,証實花旗銀行就收費標准進行了報備。

  在以前的庭審中,花旗銀行一直堅稱收取對賬單打印費合理有據,表示王先生要求單獨打印47個月對賬單的服務,屬於銀行自行定價收費的服務,商業銀行按規定可以按市場價調節。

  按規定,商業銀行制定服務價格應提前向銀監會報告,並在營業場所進行公告。花旗銀行此前向法院提交了送交上海銀監局的報告等報備材料,証明其收費履行了法定報備程序。不過,王先生對這份証據不予認可,他表示,沒有監管部門的回函,不能証明銀行報備,更看不出報備的東西是什麼。

  上次庭審后,朝陽法院向銀監會去函核實相關問題。在此后近半年的時間裡,法院一直在催促答復。本月16日銀監部門來函。在法庭上,法官向雙方出示了蓋著北京銀監局公章的回函,北京銀監會“經了解”,証實花旗銀行在銀行信息服務專網上發布了報告,並向上海局快遞了報告,就服務收費進行了報備。

  對此,花旗表示完全認可這份調查証據。而王先生一方則質疑說,花旗銀行向上海局報備,卻是北京局出具回函,他們對回函主體不認可。而且上面說“經了解”也不知道是向誰進行了解,怎麼了解。花旗遞送報告的銀行信息服務專網只是銀行間交流所用,並非銀監會內部系統。主審法官解釋說,法院向銀監會發函,銀監會委托了北京局具體辦理,北京局再向上海局核實。

  “我們報送審批相關材料就是通過專網,紙質材料也寄送了。我們還是要相信銀監部門工作的負責性。”花旗銀行代理人說。

  雖然銀監部門証實花旗收費報備,但在辯論階段,王先生仍然質疑花旗牟取暴利:“商品有價值和價格,大家都知道打印一張A4紙的價格也就是幾毛錢,而按照花旗銀行的收費標准,打印96張A4紙的對賬單,一共4200元,折合每張紙差不多44元。這不是暴利是什麼?”

  由於花旗銀行表示王先生索要的對賬單是單獨定制的對賬單,不屬於免費范疇,王先生還專門出示了媒體對此案的報道,花旗銀行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打印對賬單收費是鼓勵客戶環保,使用網銀系統。“這能說明花旗收費的目的,不是什麼特定對賬單,而是鼓勵環保。”

  花旗銀行代理人表示,媒體報道內容與此案沒有關聯性。王先生說,法院對於訴爭的對賬單是否屬於單獨定制的對賬單也向銀監部門提出問詢,但銀監部門沒有進行答復。

  由於王先生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休庭,經充分合議后擇日宣判。

  案情回放

  客戶王先生於2007年10月在花旗銀行開戶存款並理財。去年10月,王先生到花旗銀行亞運村營業廳要求打印開戶以來四年時間裡的賬單。經過銀行減免,王先生交納了4200元打印費。

  按照花旗銀行的收費標准,補制12個月前的紙質對賬單每份100元,但並未明示“每份”的概念是打印一次、一年還是一個月。銀行解釋“每份”即一個月算一份。王先生質疑花旗收費依據含糊其詞,牟取暴利,將花旗銀行亞運村營業廳起訴,要求退還4200元對賬單打印費,賠償經濟損失500元。

  本報3月7日報道后,花旗銀行第二天即調整了個人銀行服務費率。12個月以上的對賬單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等額外幣)/每份/每月,最高收取1000元。”明確了收費標准,限定了最高額。當月底,花旗銀行再次降低對賬單打印費,對賬單打印費調整為打印12個月以上的對賬單收費為每份/每月30元,最高限額300元。(記者孫瑩)

(責任編輯:曹華、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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