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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大畢業生辦起山寨銀行 5個月吸儲144萬余元【2】

2013年01月16日20:17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第三回

  巡邏民警疑竇生山寨銀行露馬腳

  天有不測風雲。2012年春天,顏父去世,臨終前,顏父把存單交給了顏如雲。顏如雲沒想到的是,這張存單卻成了一樁刑事案件的証據。

  2012年4月下旬,顏如雲處理完父親的喪事后不久,突然接到了寶應警方的電話。

  “你是不是有一筆錢存在了互助站?”

  “是啊!”

  “請帶好証件和相關証明材料,盡快去互助站領取。”

  挂了電話,顏如雲心裡就有點犯怵,懷疑自己遭遇了電信詐騙。但如果過期拿不回存款,她更擔心。於是,她跑到互助站,這時才發現,互助站還像以前一樣,門庭若市,但這次全是來領取存款的村民。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顏如雲一頭霧水。走近一看,互助站門口,貼著一張告示,看罷不禁驚出一身冷汗這是一家非法金融機構,“行長”林建飛已被警方抓獲。

  原來,2012年4月12日,互助站門口推出了一項“重磅”優惠信息:“新到一批高檔景德鎮茶具,凡存款貳萬元定期一年以上,即可贈送一套(茶具)。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一些新儲戶看罷,心動不已。但同時,這則信息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這天,民警巡邏,路過寶應新農村農民投資PP互助站,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感覺有點不對勁兒。經過暗訪,民警發現,互助站沒有金融許可証、經營許可証等相關手續,是一家非法金融機構。

  隨后,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得知,林建飛在沿河集鎮開設門市,以投資酒店、支付高額利息為由,大肆吸收群眾存款,數額達144.52萬元。這些群眾全部是安宜鎮居民,其中大多數是老年人。

  案發后,林建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還69萬余元。

  於是,公安機關這才通知存款人前來領錢。由於大部分存款已被林建飛用於個人生意,以及互助站的裝修、購買設備等,一時間無法全部還清。而剩余30余萬元,存款人念在與林建飛有親友等關系,辦理了延期手續,同意將這些錢借給林建飛用於生意經營。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后,這30萬元也被林建飛全部歸還給存款人。

  第四回

  不當白領辦銀行

  半年行長三年刑

  林建飛,今年34歲,寶應縣安宜鎮人,現居南京。他曾就讀於

  江蘇某財經大學,畢業后,在南京一家私企上班,過了7年的白領生活,攢下了一筆積蓄。於是,他開始盤算著自己當老板,闖蕩一番事業。

  他所學專業是金融。當時,他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個報道,是關於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就這樣,他冒出了一個念頭:照葫蘆畫瓢,辦個互助站。

  林建飛隨即動身,到周邊地區實地調研,結果發現,各地的農民資金互助站業績都不錯,這更堅定了他的信心。於是,林建飛回到寶應老家,開下了農民投資PP互助站。

  所謂的“PP”,就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業務接觸,具體到互助站的業務,就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資金業務接觸。

  林建飛不僅打出“親情牌”,還給家鄉父老提供了更優惠政策互助站的存款利率比銀行高0.5%,如果居民願意,就將錢存在互助站﹔如果居民想借錢,也可以向互幫站借,利率在國家法定利率4倍以下。

  隨著宣傳的擴大,前來辦理存款的居民多了起來。與日俱增的存款放在哪兒呢?思來想去,林建飛想到了當地的郵政儲蓄銀行。互助站成立后,他跑到郵政儲蓄銀行網點,以個人名義,單獨辦了一張銀行卡。每天互助站打烊后,會計便將互助站當天的存款再存入這張銀行卡。

  林建飛計劃著,一旦吸收的存款達到800萬元,就可以順利實現站內資金流動﹔如果超過800萬元,可以開展小額貸款業務,或者用於其他經營。但他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后面的業務還沒有拓展開來,自己就被抓了。

  林建飛吸收的公眾存款中,有30多萬元用於互助站的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門市租金、員工工資、獎品購買等方面,其他部分用於短期投資,而大部分還存在銀行卡中。

  經法院審理查明,從2011年12月設立互助站,到2012年4月19日案發,林建飛共吸收80多人100多筆存款,共計144萬余元,其中41萬元在案發前已被部分存款人取回。到案發時,存款余額還有103萬余元。

  法院認為,林建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鑒於林建飛犯罪后自首,並積極退出全部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未造成存款人的實際損失,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

  【讀案警示】

  斬斷伸向農村的金融黑手

  和以往我們報道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不同的是,本案並不是由存款人報案而案發,而是民警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的,才使全部存款人的存款被及時追回,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如今,通過外出打工、個體經營等,勤勞節儉的農民們腰包鼓起來了,手頭有了一些積蓄。但是,與此同時,隨著農村大量富余勞動力前往東南沿海或大中城市務工,留在農村地區的,多是老人、婦女、孩子,到現代化的銀行去辦存取款業務,對他們來說還不夠“家常”。因為不常用、不熟悉,所以,很多農村居民對銀行還有疑慮甚至不信任。

  把錢放到哪兒保管、如何“錢生錢”?面對這些問題,農村居民更相信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更願意相信知根知底的熟人。於是,一些投機分子看中此間機會,把犯罪的黑手越伸越長,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把對金融業務風險不甚了解的農村居民當成一塊“唐僧肉”,變相吸儲,非法集資,從中獲利。

  據了解,近六七年來,整個江蘇,以“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一類名義存在的組織多達400多家,很多該類組織已遠遠超出了農村基層合作組織“熟人”的范圍,被正規金融機構稱作“山寨銀行”。這些沒有金融許可証、經營許可証的“山寨”銀行,在實際運作、監管中存在諸多空白,抗風險能力有限,一旦資金鏈斷裂,儲戶很可能血本無歸。

  因此,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宣傳,讓農村居民了解更多的金融知識,提高防騙能力﹔另一方面,農村居民自身也要提高防范意識,在高出常理的利益面前,保持冷靜,想想其中是否會暗藏隱患﹔第三,基層銀行應致力於提供更多便捷、人性化的服務,讓基層居民願去銀行、愛去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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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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