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1日電(薛白)財政部9日發布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透露2014年各地財政部門發現各類違規問題涉及金額690.81億元。檢查表明,農業銀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各項財會制度,著力優化信貸投向及資產結構,注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風險管理,業務規模和經濟效益穩步提高。但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內部控制、信貸管理、資產管理、薪酬福利、稅收核算清繳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公告指出,農業銀行大連、江蘇、福建、廈門、廣東、深圳、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甘肅等分行稅收核算清繳不夠規范。一是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如江蘇分行本級員工個人所得9249.69萬元,未代扣代繳或少繳個人所得稅﹔二是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客戶個人所得稅,如深圳分行對外贈送禮品652.37萬元,未代扣代繳客戶個人所得稅。
農業銀行總行及北京、山西、遼寧、大連、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甘肅、新疆等分行職工薪酬管理核算不夠規范。如遼寧分行未按規定延期支付高管人員績效工資,提前發放績效工資1728萬元。
對上述問題,財政部已依法下發了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要求農業銀行進行整改。農業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公告全文如下:
2014年金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結果及落實整改情況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4年財政部組織駐江西、安徽、上海、天津、山西、遼寧、大連、江蘇、浙江、福建、廈門、山東、湖南、廣東、深圳、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新疆等23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總行及其營業部、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大連、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廈門、山東、湖南、廣東、深圳、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新疆等22個一級分行或直屬分行的2013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部分事項延伸檢查了以前年度。
檢查表明,農業銀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各項財會制度,著力優化信貸投向及資產結構,注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風險管理,業務規模和經濟效益穩步提高。但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內部控制、信貸管理、資產管理、薪酬福利、稅收核算清繳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總行及北京、天津、山西、遼寧、大連、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廈門、山東、湖南、廣東、深圳、廣西、重慶、貴州、雲南、陝西、甘肅、新疆等分行部分會計事項核算不實,涉及金額18.54億元。一是未按權責發生制核算,提前或推遲確認收入及費用6.60億元﹔二是應計未計收入1.09億元﹔三是多計或少計支出4997.37萬元﹔四是預計負債核算計提不規范4.74億元﹔五是會計科目使用不准確涉及金額1.04億元﹔六是少提或多提減值准備4.34億元﹔七是長期挂賬未及時清理金額2446.87萬元。
(二)總行及天津、遼寧、大連、江蘇、福建、山東、廣東、深圳、重慶、貴州、雲南、陝西、甘肅、新疆等分行資產管理不夠規范,涉及金額2.26億元。一是在建工程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如貴州分行1553.42萬元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二是無形資產核算不規范,如陝西分行將無形資產(土地)1326.70萬元計入“在建工程”科目﹔三是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如新疆分行少計盤盈固定資產824.87萬元﹔四是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如山東分行固定資產入賬延遲。
(三)大連、江蘇、福建、廈門、廣東、深圳、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甘肅等分行稅收核算清繳不夠規范。一是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如江蘇分行本級員工個人所得9249.69萬元,未代扣代繳或少繳個人所得稅﹔二是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客戶個人所得稅,如深圳分行對外贈送禮品652.37萬元,未代扣代繳客戶個人所得稅﹔三是未按規定調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少繳企業所得稅,如甘肅分行機關在辦公樓停止使用、實施裝修改造的情況下繼續提取折舊1629.52萬元,未作納稅調整﹔四是少繳房產稅,如重慶分行盤盈建筑物1685.53萬元,未及時繳納房產稅。
(四)總行及遼寧、大連、廣東、深圳、雲南、陝西、甘肅等分行費用支出核算不規范1.12億元。如雲南分行以不合規發票列支費用2321.76萬元。
(五)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湖南、四川、陝西等分行中間業務收入管理及核算不規范4.45億元。如廣東分行將利息收入轉作顧問服務費2.20億元,計入中間業務收入。
(六)總行及北京、山西、遼寧、大連、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甘肅、新疆等分行職工薪酬管理核算不夠規范。一是在工資科目外列支津補貼及實物補貼1.22億元﹔二是薪酬核算管理不規范,如遼寧分行未按規定延期支付高管人員績效工資,提前發放績效工資1728萬元。
(七)江蘇、福建等分行票據業務不夠規范。如福建分行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企業簽發或貼現銀行承兌匯票9.38億元。
(八)江蘇、福建、廣東、廣西等分行貸款五級分類不准確。如廣西分行2.75億元法人貸款、1.22億元個人貸款五級分類不准確。
對上述問題,財政部已依法下發了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要求農業銀行進行整改。農業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財政部會計檢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