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飞吸收的公众存款中,有30多万元用于互助站的装修、购买办公设备、门市租金、员工工资、奖品购买等方面,其他部分用于短期投资,而大部分还存在银行卡中。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12月设立互助站,到2012年4月19日案发,林建飞共吸收80多人100多笔存款,共计144万余元,其中41万元在案发前已被部分存款人取回。 第四回
不当白领办银行
半年行长三年刑
林建飞,今年34岁,宝应县安宜镇人,现居南京。他曾就读于
江苏某财经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一家私企上班,过了7年的白领生活,攒下了一笔积蓄。于是,他开始盘算着自己当老板,闯荡一番事业。
他所学专业是金融。当时,他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是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就这样,他冒出了一个念头:照葫芦画瓢,办个互助站。
林建飞随即动身,到周边地区实地调研,结果发现,各地的农民资金互助站业绩都不错,这更坚定了他的信心。于是,林建飞回到宝应老家,开下了农民投资PⅡP互助站。
所谓的“PⅡP”,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业务接触,具体到互助站的业务,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资金业务接触。
林建飞不仅打出“亲情牌”,还给家乡父老提供了更优惠政策——互助站的存款利率比银行高0.5%,如果居民愿意,就将钱存在互助站;如果居民想借钱,也可以向互帮站借,利率在国家法定利率4倍以下。
随着宣传的扩大,前来办理存款的居民多了起来。与日俱增的存款放在哪儿呢?思来想去,林建飞想到了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互助站成立后,他跑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以个人名义,单独办了一张银行卡。每天互助站打烊后,会计便将互助站当天的存款再存入这张银行卡。
林建飞计划着,一旦吸收的存款达到800万元,就可以顺利实现站内资金流动;如果超过800万元,可以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或者用于其他经营。但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后面的业务还没有拓展开来,自己就被抓了。
林建飞吸收的公众存款中,有30多万元用于互助站的装修、购买办公设备、门市租金、员工工资、奖品购买等方面,其他部分用于短期投资,而大部分还存在银行卡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12月设立互助站,到2012年4月19日案发,林建飞共吸收80多人100多笔存款,共计144万余元,其中41万元在案发前已被部分存款人取回。到案发时,存款余额还有103万余元。
法院认为,林建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林建飞犯罪后自首,并积极退出全部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未造成存款人的实际损失,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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