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买房计划又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要注意了,东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又调整了——除了满足原来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的最高限额的同时,您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将不能高于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并且只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已经上升到3成。
而如果您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双拼房”,那么就必须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来认定了;但如果您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多拼房”,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贷款”。
东莞公积金这一新政早在2月8日就已经发布实施,并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 7个月内两度收紧
2012年8月1日以前,只要公积金缴存职工之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过房的,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公积金贷款的这一大优惠政策不复存在,只要公积金缴存职工买过房,有过购房贷款记录,您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照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来认定贷款政策了。
而在2013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一个名为《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悄然发布实施,将原本就已收紧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拉严,更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于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是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精神,并结合当前实际而进行的调整。
焦点1:缴公积金满12个月 方可申请贷款
再次收紧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到底有多严?
《通知》第一条明确,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就意味着,新政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拉长到了12个月。
新政之前,申请人只需要在东莞逐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而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就基本符合申请条件了。而对于特殊人才,在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除此之外,《通知》明确,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这笔贷款。
解读:规避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解释,之所以将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要求拉长到12个月,而且明确停缴公积金达12个月就提前收回贷款,都是为了规避那些为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临时缴存一段时间公积金的人,不仅将贷款的等待期延长了,而且也大大降低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