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手法可以让银行间债市交易者一夜暴富?
上述机构风控人士为本报记者详细分析了利益输送的惯常做法:丙类账户是“必备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分甲、乙、丙三类,甲类多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主要是非金融机构法人。丙类户不能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只能通过甲类户代理交易结算。
“在外面拥有自己控制的丙类账户的现象时有发现。”行业人士说。更严重的是,债市的利益输送问题,一旦发生就十有八九构成窝案。
通常来说,债市利益输送是一个“团队活”,需要由机构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债券销售团队负责人、研究员、投资经理和交易员组成,相互介绍“一级半市场”的交易机会,并利用与自身关联的丙类账户输送利益。
所谓的“一级半市场”模式就是,如果某机构投资人士与承销某热销债券的银行很熟,一些供不应求的紧俏券种,往往会由承销团队先分给丙类账户,而后者也投桃报李,经常承接一些资质差、风险高、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碰的债券。
以相对优惠的价格拿到债券之后,内部人控制的账户再通过经纪公司,把这笔券加一两个百分点,卖给其所在的机构账户。
如此一来,机构原本100元能拿到的券,最后变成了101元或者102元。
这种操作并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但由于是圈内人操纵,整个流程共谋,仍然具有很高的隐秘性。
“我们要求上班时间上交手机,但就是有人交一个手机装装样子,然后自己再留一个。”上述机构风控人士说,“最后我们的合规部门人员只能时刻坐在交易员旁边,就这样还是出现过严重违规问题。”
我国债市与股市最大的不同在于,后者是完全电子化竞价,不知道交易对手是谁;而债市却是机构间一对一的交易,或者有货币经纪公司居间撮合。股市的“老鼠仓”并不一定需要有人配合,经常是基金经理、投资主办人的单个主体行为;但债市要搞利益输送,则必须是在公司内外部里应外合,易发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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