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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再胎动 小额贷款公司跃跃欲试【3】

谭志娟 庞华玮

2013年07月20日09:0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手机看新闻

操作细节尚需明晰

虽然监管层对民资进入银行业持鼓励支持态度,但当前未出台具体的法规细则,也缺乏操作细节。受访业界人士建议,监管层在民营银行的定位、资金门槛、股东要求等方面应尽快给予明晰细化。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行情,问诊)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本报记者表示,民营银行应服务于中小企业,而且成立之初主要以区域性为主。

“民营银行的定位应该服务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解决他们的融资之困。”金融专家张闻素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持相同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郭田勇认为,与商业银行相比,民营银行优势比较明显,操作比较灵活,有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对于民营银行设立的资金门槛、股东要求等条件,郭田勇透露监管层还在讨论之中。

虽然民营银行重启,但业界对其风险问题比较担忧,因为中国目前没有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机制,一旦民营银行倒闭,后续的损失和风险难以估量,届时应如何应对?

李兴浩认为,利率市场化和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办民营银行的前提,这也是保证储户利益的前提。“当越来越多的民营银行涌入银行业之后,国家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也应该按照市场化原则来管理。否则,在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中,民营银行仍然处于不利位置。不过,民营银行也是民营企业,它们一定能在吸储策略以及客户服务战略方面会有更大的突破,甚至会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推动能量。”

因此,李兴浩认为民营银行的弱势,往往可能是后发先至的优势,关键是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民营银行的金融创新在政策层面要留有足够空间,并对金融创新要给予法律保护。

周德文建议,应立法对民营银行法律进行规范;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如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以确保存款人的合法利益;加强监管,以防范风险;国家在成立之初应给予税收与财政上优惠等等。

郭田勇亦赞同此观点,“存款保险等配套制度也要迅速跟上,才能确保隔离民营银行的经营风险。”

“金融改革和创新必须谨慎克制,不能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情况,民营银行也要健康发展和有序管理。我们既要防范非法集资,更要防范非法贷款和扰乱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必须一步步来,制度设计和风险保障措施要做足。”李兴浩说。

(责编:史雅乔、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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