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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險企備戰大病保險 專家呼吁加強財政支持

中國保險報 李曉波 

2013年01月08日09:53        手機看新聞

“哪怕勒緊腰帶也要想辦法完善大病保險制度。”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第十二次全體會議上做出了如上表示。

新年伊始,各地推進大病保險的步伐開始加快。

1月4日,雲南省昆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昆明市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和《昆明市城鄉困難群體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意見》,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同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89次主任會議透露,將於年內試點運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機制。

1月6日,吉林省政府網站發布《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救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備受關注的《廣東省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雖然沒有如約出台,但廣東省政府1月5日發布的《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中透露,在汕頭、肇慶、清遠、雲浮市開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引入市場機制擴大試點的基礎上,2013年將在全省全面推開,50%以上的地級以上市正式實施。

山東、浙江、陝西、山西、甘肅、廣西、福建、安徽、海南等地的試點也都將於今年陸續展開。

商業保險積極備戰

2012年8月30 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正式公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承辦方式,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

文件一出,商業保險機構迅速跟進。

據了解,為了切實做好大病保險業務的開展工作,中國人壽組成了專門的協調小組,由總裁室牽頭,健康險、業務管理、產品開發、精算、銷售、客服、財務、人力資源和品牌宣傳等相關部門參與其中,以便在產品開發、網點設置、償付能力管理、資產負匹配管理和消費者利益保護等方面建立相互配套的協調和運作機制,並在健康保險部下設大病保險管理處。

2012年11月24日,中國人壽青海省分公司與青海省政府正式簽訂省際大病醫療保險協議,國內首單大病保險項目被中國人壽一舉拿下,這標志著中國人壽承保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戰略舉措開始運營。

作為政府委托業務領域的探索者和先行者,中國人保健康總裁李玉泉表示,將借助政策出台的有利時機,積極參與承辦大病保險,充分發揮公司在廣東湛江、江蘇太倉等政府委托業務項目中積累的專業優勢,進一步完善運營模式,加強風險管控,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配合政府推動大病保險健康有序發展。

而平安養老也表示,將在現有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積極研究創新服務模式,進一步加強專業運作能力和提升服務水平,積極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構建。

此外,新華人壽、泰康人壽以及大地保險和中華保險等公司也都在各地積極籌備。

保險公司可以在承辦大病保險的過程中獲得更多客戶資源,對客戶進行二次開發,發展商業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等多種健康險產品,這也是吸引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的重要原因。”某業內專家對記者表示。

模式探索仍在繼續

據報道,目前已有24個省份的部分市縣進行了城鎮居民大病醫保的探索,16個省份中的部分市縣進行了新農合大病醫保的探索。在各種模式中,廣東湛江模式、江蘇太倉模式和河南洛陽模式被高層所肯定。

自2007年起,人保健康通過“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合署辦公、即時賠付”的方式,配合湛江基本醫療保險提供補充醫療保險和健康管理服務,承擔基本醫療保險的就醫巡查和部分費用審核工作,湛江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的15%用於購買大額補充醫療保險。人保健康以“管理+經營”的思路全面參與湛江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了湛江模式,即免費管理湛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保險合同的形式經營城鄉居民大額補助保險、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大病救助保險。

而太倉模式則始於2011年。是年,太倉引入商業保險機制,利用醫保結余資金開辦社會醫療保險大病住院補充保險,對醫療過程中發生的個人付費部分給予二次補償。太倉大病補充醫保按職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標准,從基本醫保統籌基金中直接劃出一部分建立,委托人保健康經辦,為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的參保人員提供上不封頂的累進比例補償,職工和城鄉居民享受同樣保障待遇。

以上兩種都屬於合同經營,而中國人壽所創建的洛陽模式則是委托經營。據介紹,洛陽模式的核心是“五險合一”和委托辦理。所謂委托辦理,就是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與專業的商業保險公司簽訂協議,將醫療保險病歷初審等社保的非核心業務委托其辦理﹔而社保基金征繳、財政賬戶設置及結算支付渠道不變,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實行社保基金收支兩條線,單獨建賬管理。委托辦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效率,方便參保群眾就醫結算。

除此之外,各地在以上三種模式的基礎上,也有一些新的探索。如中國太保的江陰模式,陽光保險的襄陽模式,中國平安在廈門所創建的平安范式等等。

“各種模式雖然名稱不同,但實質上也就是委托經營與合同經營的區別。大病保險不需要也沒有必要有一個統一的模式,而是應該根據各地的情況,制定出符合當地實情的實施辦法。”對於目前各地層出不窮的醫保運作模式,上述專家指出,採取什麼模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切實讓這種模式能夠健康運作,能夠讓老百姓切身體會到大病保險所帶來的福利。

財政支持有待加強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基本醫保基金中安排,其籌資標准和保障水平關系到基本醫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大病保險的順利運行,是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基礎。湛江模式雖然受到肯定,但3年來卻一直是虧損經營,2012年才有可能實現微利。

2009年,湛江市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項制度並軌,引入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參與管理服務。據知情人士指出,當時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測算籌資水平時要人均5元至6元才能保住基本平衡,但最后因為各種原因以3元接單,這也直接造成了當年人保健康在此項目上的大幅虧損。2009年人保健康在湛江模式中實收保費1795萬元,賠付2925萬元,缺口達到1130萬元。年終結算時,湛江市政府給予回補資金1115萬元,同時也將次年的保費提高至6元。

“把定價控制得如此緊的原因是湛江地區社保基金的籌資困難。”該知情人士一語道出了其中的問題所在。“模式並不是問題,問題就是籌資標准。湛江模式雖然一直虧損,但廣東的‘十二五’醫改方案仍要推廣湛江模式。”他說。

據記者了解,廣東大病保險實施細則到現在仍遲遲難以推出,籌資水平存在爭議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據悉,在征求意見稿中,政府建議將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的5%用作大病醫保資金,被各保險公司認為比例太低。

“從廣東各試點運行情況來看,如果限定在5%,很多保險公司將難以承辦。如果強行承辦,其保障額度必將大幅降低。”某廣東地區險企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不同地區根據地方經濟水平不同應該有不同方案,總體上定在10%左右比較合適。

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曾撰文指出,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和保障水平的確定應堅持穩妥起步、可持續的原則,在試點和起步階段,既不能太低,也不能過高。太低,起不到應有的保障作用﹔過高,現有籌資水平又無法承受。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各地的財政支持力度確實還比較薄弱,尤其是一些不發達省份。”專家指出,隻有各地政府真正重視起大病保險工作,加強各部門的溝通和支持力度,在財政支出上多給予大病保險一些傾斜,這項惠及10億百姓的民生制度才能切實發揮實效,才能讓改革的紅利更多地落在百姓身上。

(責任編輯:朱瑤、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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