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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7日電 (記者朱劍紅)按照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程序,國家統計局根據2011年有關統計年報和部門會計、財政決算資料,在初步核實的基礎上,對2011年GDP數據進行了最終核實。核實結果是,2011年GDP現價總量為473104億元,比初步核實數增加了222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9.3%,與初步核實數相同。
按照GDP核算時效性的要求,中國年度GDP要進行三次核算,第一次為“GDP初步核算”﹔第二次為“GDP初步核實”﹔第三次為“GDP最終核實”,每一次核算結果都會有所變化。據介紹,年度GDP初步核算數時效性很強,一般在年后20天左右公布。這時,由於大量的年度財務資料在時間上滿足不了年度GDP核算的要求,核算年度GDP初步數所依據的基礎資料都是月度資料和季度資料,據此核算出來的年度GDP數據有很大的推算成分。按照各國的通行做法,應當根據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礎資料適時修訂GDP數據。年度GDP初步核實在次年9月底之前完成,最終核實在隔年1月份完成。
(責任編輯:楊迪、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