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多家快遞公司証實接到國家郵政局《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証實了此前媒體所報道的“份子錢”標准。快遞公司昨天紛紛表示不合理。
■“快遞企業份子錢”事件追蹤
快遞份子錢如何確定
綜合考慮快遞企業承擔能力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需要
根據征求意見稿,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繳納該基金,繳納標准為:國內同城快遞業務0.1元/件,國內異地快遞業務0.2元/件,港澳台快遞業務1元/件,國際快遞業務2元/件。之所以確定這一征收標准,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稱,是綜合考慮快遞企業承擔能力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需要后,才決定按照平均單價1%-1.5%征收。而通過各類快遞業務總收入和業務量的平均值估算,我國快遞的平均單價:國內同城快遞為7.7元,國內異地快遞18.8元,港澳台快遞88.2元,國際快遞155.7元。
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稱,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者年營業收入200萬以下的快遞企業免征該基金。綜合測算后,預計2013年該基金將征收10億元,2015年20億元。
征收原因是什麼
基於偏遠地區送信等成本高,補貼普遍服務
之所以征收這筆錢,記者了解到,是因為通信等是人們的基本權利,但是在偏遠地區送信等成本頗高,普遍服務價格遠低於成本。
據該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稱,快遞企業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線路上開展業務,廣大農村、偏遠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郵政業務主要由郵政企業承擔,為體現公平競爭原則,快遞企業應適當分攤郵政普遍服務成本。
據悉,截至2011年底,我國郵政局所、代辦點平均服務人口約2.9萬人,城鎮居民信報箱安裝率不足40%。
這筆基金將主要用於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建設和必備的設備購置,以及農村郵站運營補助等,並且向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