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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網店賣“定存寶” 光大銀行攬存風波

截至1月6日10時20分,引發爭議的光大銀行“定存寶”業務,在淘寶網店的交易量累計已高達52346筆。”  據介紹,從產品定位來看,“定存寶”業務是一款針對低風險承受能力人群的儲蓄計劃,而且引入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是銀行產品的創新。
2013年01月07日08:14    來源:經濟導報    手機看新聞

  截至1月6日10時20分,引發爭議的光大銀行“定存寶”業務,在淘寶網店的交易量累計已高達52346筆。

  查看交易記錄發現,其中絕大多數是以每筆1000元成交,購買額度為50元、100元的僅為少數。此外,5000元、1萬元以上的單筆成交額也不鮮見(6日10點14分,經濟導報記者即看到一筆1萬元的交易剛剛成交)。若以1000元每筆計算的話,此次光大銀行在淘寶“聚劃算”推出的存款團購,已攬下5000余萬元的存款額。

  在各家銀行攬儲大戰如火如荼之際,在網上平台推出這樣的“攬存”新招且效果不凡,無疑讓同行艷羨。但在理財產品出現問題余波未了的背景下,光大銀行此舉也引發不少質疑。

  據悉,“定存寶”是光大銀行通過支付寶接受客戶的委托,將客戶支付寶中的閑置資金根據客戶要求進行一定比例的轉存,以獲得更高的利息回報的金融理財服務。

  開網店賣“定存寶”,並且在該活動之初還曾以“買1000送1000集分寶”進行促銷,光大此舉涉違規攬儲還是金融創新?近日,導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理財還是存款?

  “‘定存寶’不是一個理財產品,是光大銀行曾推出的定期存款的品種之一。”光大銀行零售業務部總經理張旭陽近日這樣表示。然而在其網店的宣傳頁面上,“(2012年)12月3日網絡理財產品定存寶強勢登陸聚劃算”的大字赫然入目。

  4日,在光大銀行濟南歷山路支行,大堂經理劉釗告訴導報記者:“每人隻能開一個定存寶的賬戶,約定一個存款的期限,如果要變更,那麼此前的存款隻能以活期計息。現在光大銀行的一年期利息為3.1%,定存寶的利息是3.3%。”

  據介紹,從產品定位來看,“定存寶”業務是一款針對低風險承受能力人群的儲蓄計劃,而且引入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是銀行產品的創新。

  如果完全可以定性為儲蓄計劃,但該行在網店中明確地歸納出五方面的產品特色,同時還注明“存款產品,不涉及任何投資”,難免讓人疑惑。導報記者在5日走訪了多家商業銀行,均未見到任何一家銀行會在存款業務前強調“低門檻,50元即可開通”,因為定期存款的最低存款額度就是50元。

  事實上,即便是定期儲蓄,也有兩點值得商榷。比如,沒有賬戶也可以進行定額儲蓄,同時以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為渠道進行跨行吸收存款,這種“變通”的非現場開戶行為是否合規﹔此外,雖然都在人民銀行允許的利率浮動區間之內,但是在同一行、同樣存款期限內,是否可以存在兩種額度的利率呢?

  導報記者為此採訪了多名銀行業人士,但他們均未給出答案。一位要求匿名的某城商行人士坦言,“一般銀行的理財都要求開立本行賬戶,這款產品的形式很像理財,但是起存金額又有點儲蓄的意思。”而且,即使以是否開立賬戶為產品定位的依據,“也很難界定。”

  “如果是理財產品的話,那麼上述問題不會有任何爭議,隻能說這是光大銀行走在了前列,我們其他銀行沒有想到。”上述人士同時表示,股份制銀行相對於國有大型銀行而言,網點較少,吸儲的壓力很大,如果不在利率上有明顯優惠,很難有儲戶願意把存款放到中小銀行。而沒有存款,就沒錢放貸款,盈利能力就會大打折扣。

  目前,光大銀行似乎在努力說服公眾:“定存寶”只是在借助網絡平台吸收存款。具體期限分為3個月、6個月、1年、3年和5年,其中1年以內的存款利率比央行發布的存款利率高出0.2-0.3個百分點,3年和5年的利率同央行發布的利率一致。從這一點來看,此舉是在鼓勵1年以下的短期存款。

  “網上的業務成本低,可以提供更高的利率給客戶,而網點的支出費用較高,提供的利率就比較低,可以把這個理解為讓利客戶。因為成本的變化而改變利率,這其實不應是監管的重點。”山東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法經濟學研究所所長魏建接受導報記者採訪時評價說。

  送“集分寶”疑涉返利

  “定存寶買1000送1000集分寶”,這是光大銀行和支付寶上月初在聚劃算平台上推出“定存寶”時打出的口號。存1000元送的是1000集分寶,相當於10元錢人民幣。據悉,促銷活動開始后,其銷量開始激增,去年12月7日至9日,成交筆數超15000筆,幾乎達到了活動期間總成交數的1/3。

  由於這款產品的推出恰逢銀行攬儲的高峰時段,從光大銀行內部來看,該產品設計的初衷是什麼?對“定存寶”業務是否有業績考核的要求?此外,鑒於集分寶使用用途廣泛,且其中包含抵現功能,光大銀行如何定義“集分寶超值送”的行為,是宣傳推介,還是折扣返利?

  對上述疑問,導報記者5日以採訪函的形式發至光大銀行總部。但至發稿,仍未收到其董秘盧鴻的回復。

  導報記者調查發現,根據淘寶規定,在發放集分寶積分時,須按實際向買家所返集分寶對應等額款項(即最終成交價格實付款,指商品所在交易最終成交價格分攤到該商品的實付款部分)的9%支付集分寶運營服務費(包括運營成本及代繳的積分稅費),四舍五入,費用精確到分。而買家可以用集分寶兌換禮品、購物券、參與抽獎或在支付時抵扣相應比例的現金。顯然,光大銀行是集分寶的最終埋單者,業界關於活動涉嫌違規攬儲的質疑,主要集中於此。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是否觸碰到監管紅線,要看返券是誰的行為。隻要返利是銀行發起的,無疑就是變相的高息攬儲行為。但未來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深入推進,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化。

  張旭陽4日表示,光大銀行僅僅是進行短期的網上營業廳和產品推介活動,與攬儲無關。當時之所以會推出返利的活動,是為了使網友盡快了解這一創新渠道,進行促銷。其同時稱,在網上與淘寶、支付寶合作,是為網民提供一個除了銀行網點和網銀以外的另一條比較便捷易用的定期存款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2000年發布的《關於嚴格禁止高息攬存、利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機構)須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嚴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續費、協儲代辦費、吸儲獎、有獎儲蓄、介紹費、贈送實物等名目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此前表示,存款送禮的行為違反了銀監會的相關規定,屬於違規行為。

  目前,光大銀行的“定存寶”仍有銷售。截至發稿,該產品已累計成交接近52500筆,不過其送集分寶的活動之前已停止。

  渠道創新受肯定

  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推出產品,這在淘寶理財上並不是獨一份。導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淘寶的理財平台上,總共有5款產品,但是根據目前成交量顯示,“定存寶”毫無疑問是“人氣之星”。

  “從這款產品本身來看,並沒有參與后續的投資,不會有額外風險,而且這個產品對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和客戶都有益。支付寶沒有銀行牌照,本身不能對它的賬戶資金提供利息,但是銀行可以,這就是銀行的商機所在,”魏建分析說,“支付寶可以從銀行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用,銀行可以獲得定期存款,客戶也得到了實惠。對於這種帶來‘正外部性’的新產品,應該先肯定其創新的一面。”

  根據張旭陽的介紹,“定存寶”的客戶不一定在光大銀行有實體的借記卡,有的是一個無卡無折的賬戶形式,注冊賬戶跟淘寶支付寶的賬戶是互轉的,也就是說,客戶通過支付寶來轉資金隻能回到原有支付寶的賬戶上去,或者通過支付寶賬戶回到其他銀行卡上去。

  “這個產品的創新之處,更多體現在銷售渠道上,而且這種金融服務未來可能不僅僅限於光大銀行,是對整個銀行業渠道擴展的啟發。此外,我想,監管的重點應該放在那些可能帶來金融風險的產品上,不應過分出於防范意識而制約了金融業的創新。”魏建說。

(責任編輯: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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