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司機持過期駕照出事故 要求保險理賠被駁
李某在駕駛証有效期已滿的情況下,駕車發生單方交通事故,隨后起訴要求保險公司理賠。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李某的訴求。
2012年3月,李某購買了鋒范小轎車一輛,並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今年1月初,李某駕駛該車在通州區發生單方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受損。保險公司發現,李某持有的駕駛証有效期為2012年12月22日,事發時已超過有效期,於是拒賠。保險公司稱,根據約定,無駕駛証或駕駛証有效期已滿的情形屬於保險公司免賠情形。李某於是起訴,稱保險公司並未就免責條款向其進行明確說明。
通州法院認為,李某在駕駛証有效期已滿的情況下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造成交通事故,屬於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的情形。保險公司提交的投保單“投保人聲明”部分,李某已經簽字確認。保險公司已經盡到了相關提示義務,故判決駁回李某的訴求。(裴曉蘭)
(責編:張文婷、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