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谈
□姜岩
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职能首先受制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将人类解放作为毕生追求的价值目标,并将全部的心血和智慧倾注在对人类解放道路的探索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这一制度把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结合、把发展民主与完善法治结合、把集中领导与民主决策结合,既有效发挥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又充分发扬了人民民主,这是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扬弃与超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旗帜鲜明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生成为政治生活的重点,民意成为政治决策的准绳,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不断深化的阶级冲突、政党政治和政治家之间的利益争斗所博弈发展的社会福利与养老保障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本质上发挥着支持、推动与保障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成为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力量。从本质上看,阶级冲突一直是资本主义政治生活的核心,它推动着资本主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欧洲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为例,19世纪中后期,在工人运动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为缓和德国社会日益升级的阶级冲突和阶级矛盾,俾斯麦政府建立并实施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工人阶级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冲突,不仅使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得以持续提高,而且使执政党的统治得以稳固,使国家观念在产业工人中得以强化。这位一贯倡导用“铁和血来解决重大社会问题”的首相也因此被社会保险发展史而铭记。二战结束初期,两大政治阵营、冷战格局上升为世界政治生活的首要问题。西欧国家纷纷将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普惠型福利迅速推广,政治上的根本目的仍是调和并掩饰阶级矛盾,为经济发展创造相对和谐的国内政治环境。然而,在世界经济增长日趋放缓、国民收入两极分化加剧、政府无力承担慷慨的福利承诺情况下,曾经被模糊的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矛盾再次被激化,它也将再次推动着资本主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与资本主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与发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阶级矛盾已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达到人民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推动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向着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标迈进。
第二,中国政党制度为养老保险制度目标的实现提供着有力保障。政党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主要桥梁,在民主政治运转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党政治将带给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政策结果。政党体系产生在国家的政治制度基础之上,一般是由更深远的其他政治分化而形成(M.Kohli,2000)。在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度下,政党通过竞选程序上台执政。当政党为争取民主选举的选票而展开竞争时,养老保险福利由于涉及的选民范围广、对选民影响深,成为各利益集团发挥其影响力的理想阵地。通过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选择,各政党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有可能控制其他社会团体,增加自身选举或执政的政治筹码,满足于政党竞争需要,服务于政党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政党相比较,中国的政党制度在性质上具有非利益集团性。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国民谋福祉,让百姓得实惠,这是我党的永恒追求。养老保险制度不再是政党竞争的工具,更不会作为执政的政治筹码而被利用。同时,党内的民主集中制规避了西方政党在养老金政治中互相牵制、议而不决、决而难行的弊端,为正确的养老保险制度决策在正确的时点、以正确的方式得以实施奠定了有利的政治基础。
第三,“公仆”思想使党的领导干部的政策选择与制度目标高度一致。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通过激励与约束政治家或政治领导者的选择而对养老保险政策发生影响。相对于政治家的政治生命而言,人口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周期足够长。如果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引入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政治收益即时显现,所以政治家对推行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般会更充满激情;而缩减慷慨的养老待遇,或者将现收现付向基金制转轨,政策收益也许需要在十年、或者二十年后显现,而政治成本却体现在当期。因而,西方的政治家们出于自身政治生涯的考虑,对于当期政治成本远超过政治收益的改革往往非常谨慎,甚至采取拖延或回避的策略,以确保政治家个人的政治收益不受损害。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家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所形成的“公仆”思想体系,它使党的领导干部的政策选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仆理论,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就是服务”“三个代表”直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形成了我党一脉相承的“公仆思想”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党的“公仆思想”体系有效激励着领导干部时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心,进行合理的政策选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当前及未来的各项利益诉求。
可见,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完善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着较为明显的制度优势。养老是一种孝道,养老保险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体现。如何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有效展现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并且使这种制度优势能够在民众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中国政治领域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其解决的突破口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府职能和市场功能的边界,这是我们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方向是,“以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最大多数人所共享”。正如上文所述,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伴随着市场经济深化而发生的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项自我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完善并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而以养老保障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又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政府受人民之托来管理事务,对人民负责,使国民共享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而,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成为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够得以深化的前提。当然,政府养老保险职能的转变方向既不可能是财政上的无所不包,更不可能是政府养老职能的全盘退出。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而言,在不同的政治环境、经济水平、社会结构条件下,存在着适度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以及可能的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因而,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障职能的界定应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方面是政府养老保障行为的价值判断基础,即广大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的偏好与预期;另一方面是政府养老保障的经济负担能力,这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紧密相关,是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动态发展范畴。
(作者单位: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选题受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
(该系列之一见11月1日第6版)
(来源: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