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4日电 (张文婷)今日,保监会在其官网公布2013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数据显示,2013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3亿元,投资收益45亿元,经营盈利2亿元, 当年实现盈亏基本平衡。
2013年,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共计178,287亿元,处理交通事故赔案2253万件,垫付抢救费用案件22万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治和赔偿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保监会积极督促各保险公司足额提取和缴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3年共提取救助基金20亿元(累计提取78亿元)。
此外,根据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外资保险公司可申请开办交强险业务。2013年,保监会批复同意美亚等5家外资保险公司开展交强险业务。截至目前,已经有利宝、富邦、中航安盟、国泰、美亚、三星、安联、中意、现代等9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得交强险经营资格,交强险市场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交强险综合成本率上升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因交强险长期经营亏损而带来的金融风险有所缓解。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交强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推进交强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交强险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