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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應避免誤傷低收入者

2013年02月25日09:56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剛剛公布的1月份樓市數據顯示,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超過七成房價同比上漲。這應該是“國五條”及時出台的原因,而“國五條”中最受輿論關注的內容是再次明確提出房產稅“擴圍”。

  有關方面之前多次提出房產稅“擴圍”,卻“隻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但這一次情況似乎不同,一方面是樓市“發燒”需要房產稅來降火﹔另一方面,隨著住房信息系統越來越健全,不少城市具備了開征房產稅的技術條件。

  既然一些城市開征房產稅的腳步越來越近,人們自然會關心切身利益。對高收入者來說,大概會關心房產稅征收對象和稅率如何確定,而廣大中低收入群體則會關心房產稅會不會覆蓋到自己。對此,財政部官員的看法是“房產稅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群”,這句話對中低收入群體來說是一顆“定心丸”,能為開征房產稅贏得不少民意支持。

  不過,“房產稅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群”的說法,恐怕與實際情況有出入。不可否認,房產稅具有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然而任何一種稅收或政策都有兩面性,房產稅在調節高端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誤傷到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比如說,表面上看,房產稅是對擁有多套房產或大戶型的高收入人群開征,但在一個不健康的房地產市場上,高收入者會以提高租金的方式把房產稅轉嫁給租房住的中低收入人群,會以提高二手房價格的方式把房產稅轉嫁給二手房購房者。換句話說,在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供需不平衡、信息不對稱、監督不完善的情況下,房產稅誤傷低收入人群的概率很大。

  尤其是,如果開征房產稅是奔著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去的,那麼房產稅就有可能變成廣覆蓋、重稅率的稅種,不僅會讓高收入者有壓力,而且會讓中低收入者痛苦。所以,房產稅改革很重要的一點是,既要與收入分配不公結合起來考慮,也要與宏觀稅負偏重這個問題結合起來考慮。筆者希望開征房產稅能與降低間接稅比重同時進行,有關方面在設計房產稅征收方案時,也應廣泛征求民意,盡量減少誤傷低收入者,精確調節高端。□馮海寧(北京媒體人)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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