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李彤)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表示,外汇管理部门主要从资金收付角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共有22家企业进行试点,下一步扩展仍在研究中。
杜鹏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是我国目前积极支持的一项业务,从管理职能上来讲,外汇管理部门主要对企业收支、汇兑行为来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从资金收付角度予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机构和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资金转移,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共有22家企业进行试点。对于试点工作,外汇局持慎重态度,毕竟这是一项新兴的业务。
他具体说道,企业开办此项业务,首先要取得人民银行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之后,外汇局要求企业必须有一个对外的电子网络的支付系统,在系统建立基础之上,通过验收达标才允许其办理业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三方支付量还不是很大,因为外汇局规定了一些金额,如在服务贸易项下规定了一些商品范围,货物贸易项下只允许办理小额等值一万美元以下的付款。
“下一步,我们在试点地区、试点业务品种、试点的资金等方面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目前还在研究探索当中。”杜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