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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牢16年获无罪释放 称与世脱节不会用手机

陈婕

2014年09月18日07:23    来源:新快报    手机看新闻

  重获自由后未来的日子怎么过,是徐辉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坐牢16年改判无罪,原来的单位已取消

  珠海金湾区人社局局长刘瑞庆称已找到徐辉的档案,下一步将按法律程序妥善处置

  ■新快报记者 陈婕 文/图

  坐了16年牢获改判无罪、原来在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当副站长的徐辉(见昨日A20版),作为珠海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能够重新获得工作吗?答案是令人振奋的。

  徐辉当年是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副站长,土生土长的小林人。案发时,徐辉工作的服务站与被害人严某娟家隔街相望。徐辉一家三口日常就住在服务站二楼南侧。昨日,徐辉再次带着记者来到这里。他告诉记者,原本他家和严某娟的家,相隔一道围墙,可是现在已经被拆了。徐辉告诉记者,严某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案发后,徐辉还围在警戒线外看了许久的热闹。

  据徐辉介绍,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当年属于事业单位,而作为副站长的他也曾经享受的是副股级待遇。然而,入狱后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他曾经居住的地方已经被单位收回,现在小林镇劳动服务站也已被取消。面对未来徐辉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我现在都跟社会脱节了,人也老了,不知道还能干什么。”他希望当地政府能恢复他的公职并给他一定的住房公积金,让他能有个家。

  新快记者昨天在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到了局长刘瑞庆。他告诉记者,该局已经知道徐辉的事情并且已经找到他的档案,下一步将按法律程序妥善处置。

  昨晚记者发稿前,徐辉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正和老婆、女儿、外孙女还有一帮亲戚一起吃饭,他并不急于要取得国家赔偿,也不急于找政府,他现在最希望就是享受天伦之乐。

  他的难题

  手机都不会用 不知还能做什么

  16年的牢狱之灾,重获自由后的两天,徐辉很淡定,昨天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对新快报记者说:“我现在跟社会脱节了,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昨日,新快报记者在珠海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见到了徐辉,由于之前居住的房子已经被收回,他现在只能暂住在哥哥徐庆的家。见到记者,徐辉很热情地跟记者握了握手,虽然只有56岁,可是却已是满头白发,如果不经介绍还以为他才是哥哥。

  “16年了,恍如隔世,物是人非”徐辉说,面对16年后的外面世界,徐辉很平静,1998年他作为奸杀19岁女孩严某娟的嫌疑人被带走调查,那时他们的通信工具是“call机”,而现在再也没有了“call机”的踪影,取而代之的手机让徐辉一时间无所适从,他不知道三星更不知道苹果,他连手机也不会用,目前的通信都是用哥哥徐庆的手机跟外界联系。说到这里,徐辉腼腆地摸了摸脑袋说道:“我过几天就去办张手机卡。”

  “是什么支撑你16年来一直坚持申诉?”记者问道,“因为我没做过,我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我公道。”徐辉坚定地说。

  此时,默默坐在一旁的徐庆几度哽咽,16年来,是他一直在为弟弟不断申诉。徐庆读过初中,但还没有毕业就去当了一名渔民,弟弟出事之前,他和老婆在打鱼旺季一个月收入就两三万元,生活过得很滋润。弟弟出事后,他坚信弟弟没有做过,他为了帮弟弟申诉,丢下农活和自己的家庭,四处投诉,家庭从此衰败。

  徐辉除了哥哥,还有妻子和女儿,当年入狱时,徐辉的女儿只有14岁,在小林中学读初二。2000年左右妻子下岗。几年前,徐辉的女儿考上了大学,黄美英和徐庆凑不出上万元的学费,只能让她放弃。女儿几年前已经嫁人了,现在外孙女都有3岁多了。徐辉告诉记者,今晚女儿会回来看我。说到这里,记者第一次看到徐辉开心地笑了。

  最新进展

  凭出狱证明重新办了户口

  昨日,令徐辉高兴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可以去重新办理户口了,“我不能当黑人黑户,我要办个户口。”

  昨天下午2时30分未到,拿着出狱证明的徐辉在新快报记者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一上车,徐辉就把脑袋伸出窗外,他先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四处张望周围的一切,这曾经熟悉的地方,一别就是16年“这里的改变好大,以前这里街道都好小,现在都很宽了。”徐辉告诉记者。

  来到当地户籍办证点,徐辉兴高采烈地向值班人员说明了来意,由于他的事媒体已进行过大量报道,此时有值班民警认出了徐辉并表示可以协助徐辉办理临时身份证。徐辉在民警配合下,一笔一划填写了资料,最后满意地走出了办证大厅。

  徐辉案16年

  大逆转发展经过

  ●1998.08.25

  珠海三灶发生19岁女孩严某娟遭奸杀案件

  ●1998.09.17

  徐辉作为奸杀19岁女孩严某娟的嫌疑人被带走调查

  ●2001.05.9

  珠海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1.12.03

  广东省高院驳回徐辉上诉,维持原判

  ●2005.11.11

  广东省高院驳回徐辉申诉

  ●2008.06.16

  广东省检察院建议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2008.07.04

  广东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

  ●2011.07.22

  广东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珠海中院判决,撤销省高院此前的刑事裁定,发回珠海市中院重审

  ●2012.08.10

  珠海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到新疆奎屯监狱开庭重审该案

  ●2014.09.15

  珠海中院法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院当庭宣判徐辉无罪

  (原标题:劳动服务站副站长徐辉的工作怎么安排?)

(责编:李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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