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理财频道

吴晓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改革

2014年11月27日10:5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 (章斐然)上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为“《财经》年会2015:预测与战略”发表题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改革》的主旨演讲。

以下为演讲实录:

金融活动建立在财产权益跨期处置的合约之上。金融收益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更要有契约精神,更需要法律的保护。只有在完善的法治环境中,金融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

各国的金融改革无不以法律修改的方式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进一步明确了通过立法、修法的途径,凝聚共识、制定规划、协调人们的行为推进改革的路线图。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应是落实金融改革目标、措施的基本方法。

第一、要改进金融立法修法的理念。

立法要从规范机构行为立法向规范同类金融业务立法转变,要按直接金融、间接金融、债权、股权、信托、保险各类不同财产关系、法律关系制定行为规则;

立法要规范从针对机构的监管转向主要针对金融业务的监管,用业务牌照的方式确定监管主体,协调统一的监管标准;

立法要厘清市场主体风险控制与市场外部性控制的边界,减少不当监管,激发金融机构活力。

第二、要改进金融立法的方法。

立法修法的过程就是利益博弈、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发挥监管、市场、学界各方面的智慧,针对影响市场公平与效率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修法、立法的建

议;

社会各方面要重视立法修法的征求意见工作,各方面要珍惜机会、积极参与、明确表达;

要发挥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修法中的主导作用,法案起草者和人大常委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公正立法。

第三、要改进法律的实施。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和行政诉讼中的审核工作,切实体现行政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有授权要作为的精神;

要给投资人、消费者以司法救济的渠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表诉讼、仲裁、调节、和解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完善法律法规;

司法救济的过程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发现法律法规缺陷、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

第四、用修法的方式落实政策应是依法行政的新常态。

政策是一种规则趋向,但它不是行为规范,只有把政策变成法律才能做到不随意改动,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

政策是否落实,在行政体制内可以问责,但因为政策不可诉,因而无法保证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政策切实得到落实;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在涉及公民财产权益的金融活动中,只有规则明确才能保证市场的有序与公正。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改革是市场健康发展之道;让一切行为可预期也是减少风险之道。

(责编:章斐然、刘阳)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图说财经|人民电视

  • 盗墓影视剧或遭禁播盗墓影视剧或遭禁播
  • 广州车展美女车模扎堆亮相广州车展美女车模扎堆亮相
  • 揭秘车模鲜为人知的一天揭秘车模鲜为人知的一天
  • 股市熊猛 小散自娱自乐

股市熊猛 小散自娱自乐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