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李海霞)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参加2015年博鳌论坛的“探索农村金融改革的新模式”分论坛上表示,农信社由于植根于农村,希望它还是更好就走商业化道路和股份制改造。但是这种股份制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
吴晓灵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农信社和农业银行是我们国家在农村金融服务当中的主力军。“但是农行的商业性和农信社的合作性,在这些问题上怎么妥善处理,我认为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道路。”她表示,“从2003年开始,中央银行花了1600亿央行票据来帮助农信社摆脱历史的包袱,轻装前进更好地为农村服务,当初确定的方向还是希望农信社走合作金融的道路。但从1958年,农信社变成国家银行的基层金融经营机构以后,到现在要想回到真正的合作制是已经不可能了。”
“如果我们能够把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小农,能够走合作经济的道路,真正走向生产合作、销售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道路,我认为是未来的方向。”吴晓灵说。
吴晓灵介绍说,中国从新中国建国以来,已经把金融服务,特别是存款服务、结算服务铺到了乡镇。“这方面的服务我们是很先进的,其实中国的金融机构不计血本地深入到了乡镇,这是很多国家所不具备的。”
吴晓灵还透露,目前在山东省有一种新型的农村信用互助,就是农民信用互助组织。
“这个组织最大的特点是没有资金池。它和商业机构关系是什么呢?像现在的农信社、农业银行、邮储,都可以作为农民信用互助组织的开户行、业务辅导行、行为监督行和资金批发行。我们国家应该形成一个商业金融机构与互助金融机构上下对接、批发和零售的关系。其实这种模式我认为比较适合中国现代目前的情况,这是商业金融的定位。 ”吴晓灵说,“商业金融决定了不可能把分支机构铺到这么下的下层去,因而采取这种零售批发的模式,是比较好的。但是农村的弱势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没有政策支持是不可能的。因而还有一个腿,就必须要做好财政的扶植工作,就是在农村政策金融的支持。 ”
“我们国家在农村的金融体系当中,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应该更加明确,形成合力,才有利于形成一个为农业发展服务的金融体系。”吴晓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