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陕西省蒲城县公安局,看到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以陈艳丽、梁秋学等100余人为首的、组织结构超5000人的特大涉众传销犯罪集团,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这一惊人大案,是在2011年4月11日露出端倪的。那一天,李某来到蒲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08年5月,他被蒲城县兴西村村民任某以做生意为由骗至湖北省荆门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地搞传销。他和众多乡邻被骗资金累计350余万元。
专案组多次召开案件梳理会、案情分析会,对多年来受理的涉众传销案件全面梳理归纳,掌握了蒲城籍涉及传销犯罪的部分嫌疑人。
专案组迅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新会、吴太平、任长友抓获到案。同时发现,该团伙利用的“BOSS”道具与前期初步掌握的陈艳丽等人在作案手法、特点及其所使用的道具完全相同,两个犯罪团伙具备相似性。专案组认为,“411”案从其组织特征及涉案金额数量来看,只能是属于某一大型犯罪集团的一根支线,应予深挖。
2012年4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启动。蒲城县公安局安排原“411”案件专案组侦查员再次全面走访大量案件受害人,深入监管场所多次提审相关犯罪嫌疑人,一个特大传销犯罪集团终于浮出水面:
以陈艳丽、梁秋学、陈志学为首的犯罪集团A、B、C三级主要成员不会少于70人以上,其从事该网络传销的违法成员总人数不会低于3500人,涉案金额不会低于7000万元。
(责任编辑:罗知之、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