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陈晨、刘铮)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数据显示,2011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8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稳步提高。
与此同时,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化服务业发展较快。2011年,中国文化服务提供单位的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5.9%,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常住活动单位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
(责任编辑:聂丛笑、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