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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曝孩子落户母亲须先上节育环 律师呼吁松绑【2】

2012年12月06日16:23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张娟律师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公民必须通过上环避孕。各地公安机关的实施细则并无需要上环证明的规定,父母们只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表态

  计生委:“户”“环”不挂钩

  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国家法规进行,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上户应该是无条件的。

  各地公安机关的实施细则并无需要上环证明的规定,父母们只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现状

  全国一亿多妇女上环避孕

  上环是中国已婚女性用得最多的避孕措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在2006年发布的权威报告,在2.3亿采用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中,有1.14亿正在使用宫内节育器,占49.79%。

  在卫生部的《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上可以看到1971年到2009年的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在1983年以后,每年的上环手术都占全部节育手术的30%-40%之间;2000年以来,每年都有六七百万例的上环手术;而2009年是2000年以来最多的,有781.8万例通过计算,也可发现,现在上环妇女要比2006年统计的1.14亿还多3000万左右。

  上环并非完美避孕方法,国家计生委一项《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调查年限:2000-2005)指出,五年的累计不良停用率为23.31%,续用率为65.49%。(记者李秋萌)

(责任编辑:财经实习、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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