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中国经济网/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记者 周亮)岁末将至,房地产开发商又蠢蠢欲动。某些楼盘相继以超低价揽客,这些楼盘以比区域楼盘均价低一大截的价格入市,同时以"大优惠"吸引购房者关注,这类超低价的楼盘会不会有什么猫腻,老百姓能否放心购房呢?日前,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在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时表示,房地产市场陷阱丛生,消费者在事前、事中、事后要做好相应对策。邱宝昌认为,近年来之所以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不断,究其原因,还是消费者在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不足。消费者在事前一定要对楼盘进行仔细了解。针对开发商的资质,他是一个项目公司,还是原来有过成功的开发楼盘案例都要进行考察。
邱宝昌进一步解释称,在现实当中,应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查询。而在确认购买,签署合同时实际上却很被动。第一,他有格式条款及示范文本。很多的开发企业,会在此基础上有一个补充条款。消费者就要特别留意这个补充条款,它不仅对消费者如此补充,对任何一位购房者都是如此补充。实际上就是一个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迫使消费者去接受。
邱宝昌建议,针对这一问题,消费者需要把个人的观点写进补充条款中。但在现阶段买卖极为不平衡的情况下,往往都是消费者无法改动。消费者有权利不买,但是却没有权利改补充条款,这是当前房屋买卖中的一个制度的问题。另外,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把一些证据充分准备好 。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