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年终突击花钱不违规"? 谁的谁心疼--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财经频道滚动新闻

12月26日:"年终突击花钱不违规"? 谁的谁心疼

2012年12月26日10: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1、“不违规”不是理由

年底突击花钱,已是痼疾。就拿最近三年来说,2010年12月全国财政支出1.8万亿元,2011年12月突击花掉2万亿元,今年接近2万亿元,均接近甚至超过当年最低月份财政支出的3倍。虽然确如专家所言,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不是一回事,但是,“不违规”和“日本也是如此”,就可以成为年底突击花钱的理由吗?

2、“不违规”就能理直气壮?

作为财税政策方面的专家,白景明不仔细研究如何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弥补现行财政预算体系的漏洞,不为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而“鼓与呼”,反而大谈什么“日本也是如此”,不仅将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弃之不顾,甚至连“孤证不立”的学术常识都遗忘了。试问:要是年终突击花钱没什么错,每年年底财政部干嘛还要发文严禁呢?

3、“不违规”但不能不透明

如果说年底突击花钱不违规,那么这样的经费使用是否合理与有效?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甚至腐败暗角?在日常的各种公共开支中,是否存在乱花钱、开支无效益等现象?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人们不反对年底集中花钱,反对的,只是大手大脚、无效益,无准则地乱花钱。

免遭质疑有前提

1、财政花钱应有透明度

只不过,这事儿恐怕还不能全怪民众“得了便宜卖乖”。事实上,当财政花钱还缺乏起码的透明度,突击花钱更是缺乏具体投入以及细节的公示时,仅仅是口头上说财政“突击花钱”符合预算安排,甚至笼而统之的称其全花在了民生上,自然难免口说无凭。

2、解释权须交给公众

在这样的情势下,突击花钱很难保证不违规。是否违规,定义权和“最终解释权”必须交还给民众。有内部和外部的严格监督,才能保证预算花销是科学有序的。同时,除了预算,各部门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障以及一些行政罚款等“预算外收入”也该纳入严格管控。

3、政府开支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

政府开支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不该花的就不花,如此才能厉行节约。而按现行的制度规定,则是不该花的创造条件也得花,花得少了反而受罚。反向激励之下,政府花钱的“能力”不断加强,衍生诸如“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之类的政府采购潜规则。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开支的水涨船高,以及民众的非议连连。

相关评论:

北京保障房月租75元“拿到钥匙掉泪”有喜亦有忧

仅有的一些人能够享受到“阳光”是不够的,“阳光”还应该更多一些,更充分一些。“拿到钥匙掉泪”这一句话,“做梦也想不到的事!”这样的话语中,既有幸福的泪花、感激的成份,也让我们读到一些辛酸与感慨:在未能够拿到“钥匙”之时,这些人所过的生活如何?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会“突击花钱”,都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方面要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让财政预算更加公开透明,使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都一清二楚;另一方面要真正实现财政公开。

诚然,对于“年终突击花钱的问题”,不论是用“不违规”开脱,还是用“别国也如此”自我安慰,都难堵众人悠悠之口。这还真不是公众“没事找事”,只因为这些钱不只是国家的,更是人民的!

谁的谁心疼啊!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来源:中国经济网)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