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政府收养不足11万
措施:建设儿童福利机构
问:我国孤儿数量有多少?目前有哪些收养途径和收养主体?
答: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这个数字是动态的,每年都会变化。
对孤儿和弃婴,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问:如果孤儿全部由政府救助,各级福利机构的收养能力能否承担?
答:经过多年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较大发展。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责任编辑:李海霞、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