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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与鱼翅贸易有关的真相

2013年01月12日08:58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鱼翅贸易的兴起是我国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事件,其间争议风波不断。为此,记者采访了许多资深环保人士,力求还原鱼翅贸易的真相:

  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食用鱼翅这样的爱好,都只是发生在小众的圈子里。然而最近几十年来,人们对于鱼翅的消费却开始大增。

  记者从环保人士那里了解到,为了满足市场对于鱼翅的需求,在一些盛产鲨鱼的海域,比如非洲、拉美、东南亚的一些沿海地区,杀戮开始了(有些捕杀是在远离陆地的公海进行的)。

  杀戮的方式被环保人士称之为“海上切鳍”,这是一种极其不人道的方式:将活的鲨鱼拉到渔船上,切下鱼鳍后再将鲨鱼重新扔回水中。在这种情况下,大多被扔回水里的鲨鱼不会立刻死亡。但鲨鱼靠鳍才能游动,一旦失去了掌握动力、方向和平衡的鱼鳍,便只能在水中随着血液流干慢慢死去或者被饿死。

  在传统的捕获鲨鱼的方式中,并没有“海上切鳍”这样的节目,这种残忍的方式,同样是被过度的鱼翅消费和鱼翅贸易所催生的。

  记者还了解到,之所以要“海上切鳍”,因为鱼鳍是鲨鱼身上最值钱的部分,售价高达每公斤700美元,远比鱼肉昂贵。捕鲨的渔民为了保证有足够空间存放鱼翅,就会在切下鲨鱼鳍后将剩余部分抛回大海。这种作业方式会将鲨鱼躯体的95%以上白白浪费掉。

  王亚民认为“割鳍弃肉”的情况的确存在,且并不少见。“很多国家的渔民都会将鲨鱼扔掉,只剩下鱼翅,然后出口到中国”。

  易懿敏曾经前往广东沿海,对鱼翅贸易进行实地调查。她发现,进入国内的鱼翅共有四个来源,一是直接从产鲨地收购,比如从东南亚的印尼、非洲和拉丁美洲海岸国家进口;二是远洋捕捞;三是在产鲨地直接投资建厂,然后将干制鱼鳍运回国内;第四种方式则是少量由国内渔民在南海远海海域直接捕捞所得。其中工业化捕捞对鲨鱼的捕杀最为严重。

  “无论是在国外投资建厂,还是直接进口,许多鲨鱼鳍都流入了内地市场,据说在斯里兰卡,当地渔民售出湿鱼翅的价格是每斤5美元,但到了国内餐桌上,鱼翅价格翻了100多倍,差距巨大。”易懿敏认为,正因为鱼翅价格高昂,远高于鲨鱼肉、鲨鱼油等价值,目前已有许多国家或地区被卷入到了鱼翅贸易之中,而主要出口地均为中国。需要注意的是,产鲨地的渔民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产鲨地往往并没有捕猎、食用鲨鱼的传统,在近十年由于中国商人对鱼翅的收购而开始手工捕鲨。他们销售鱼翅的价格很低,而工业捕鲨的盛行却影响到他们赖以生存的海洋资源。

  “以莫桑比克为例,当地渔民看到明显的证据显示鲨鱼数量的下降:10年前每天能捕15至20条鲨鱼,现在每天2至3条。这些渔民在明白鲨鱼与海洋资源减少之间的关系后,都表示以后不再捕鲨售鳍。”易懿敏说。

  王亚民还注意到,鱼翅贸易日趋繁荣之后,在我国沿海地方发生的一些捕获鲨鱼的行为中,还包括一些频危的鲨鱼品种。

  “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应该立法加以禁止的。”王亚民说。

  易懿敏在她的调查中还发现,许多鱼翅是通过非法贸易途径涌入国内的。一方面,某些产鲨国已经禁止捕捞鲨鱼及鱼翅出口,但仍有夹带出关然后将之运回国内售卖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了逃避鱼翅的入关高税率(以冰冻鱼翅为例,综合税率为12%左右),存在以走私方式偷逃税款的情况。典型的走私路线是从产鲨国将鱼翅运到香港,然后从香港转运越南,最后从广西东兴进关。这些非法贸易带来了鱼翅贸易的高利润,另一方面也导致难以获得及监测鱼翅贸易的真实数据。因此,必须加强对非法鱼翅贸易的打击。

  在2011年,丁立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通过立法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他的原话是“中国率先实现鱼翅贸易立法,具有重要意义,将向世界展示中国在环保上的决心和力度”。记者杜晓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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