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男友”属噱头 多数网店零成交--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财经频道滚动新闻

“出租男友”属噱头 多数网店零成交

2013年01月22日09:02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给你当一天男友 ,帮你平安躲过家人盘问。”年关将近,现实版《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纷纷现身。记者昨日从淘宝获悉,近400家开设此类业务的网店中,除少数几家网店有订单外,更多网店交易量都是零。法律专家表示,这样的“租赁”关系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网友须谨慎。

  昨天中午,网友“大懒糖”贴出一串从淘宝上下载下来的“出租男友”照片,一个下午就被转发了300多次。在淘宝上有近400家网店提供类似服务,价格从100元到上万元不等,服务项目从洗碗到陪父母唠嗑、看电视剧应有尽有,价格也都明码标注。例如一家名为“51haoquan”的网店就列出,陪逛街:30元/小时,全天300元;陪聊天:30元/小时,全天300元……数据显示,这家网店30天成交了17单生意,每次成交额也多在1000元以上。

  不过,在近400家网店中,实现交易量破零的,只有不到5家。对于绝大多数店铺来说,“出租男友”只是宣传店内商品的噱头。经营着各类养生补品的网店内,“出租男友”一栏内没什么内容介绍,养生药品的购买链接倒是附上了一堆;一些服饰网店里,“男友”信息不多,但身上穿的各类服饰被反复拍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物品,人不能被当作标的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表示,因此“租友过年”交易中即使双方签有协议,但也不能被当成租赁合同看待。一旦“租友过年”在交易中产生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本报讯(记者 张倩怡)

(来源:北京日报)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