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卡实名制:京东、当当都没提 监管形同虚设【2】--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

礼品卡实名制:京东、当当都没提 监管形同虚设【2】

2013年02月12日08:34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2012年11月1日,由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对于《办法》第十八条“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各商城也是“下有对策”。

在当当网的礼品卡页面,2000元礼品卡片还没来得及被替换,但询问客服得知现在只出售1000元面额的礼品卡,客服表示“多买几张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购买数量的上限,所以完全可以解决额度的限制;京东商城客服则表示,现货最大面额礼品卡只有1000元,但是可以定制5000元的礼品卡,只是需要额外支付制卡费用。

退换货快捷方便可能是很多人愿意在网上商城购物的理由之一。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礼品卡在部分网上商城是不能退的。

京东商城、苏宁易购都对礼品卡做出了“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金、不退卡”的提示;亚马逊礼品卡虽然条款繁琐,但还是标明了退卡细则。

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执法缺位,规则难行

在我国,预付卡根据发卡机构和用卡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多用途预付卡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单用途预付卡则只能用于本企业或所属集团、系列品牌的预付卡。

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适用法规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而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部门为商务部,适用法规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从属性分类来看,京东商城等网上商城作为网络零售商推出的礼品卡实际是单用途预付卡类型,因此应当遵守商务部相关法规进行运营,然而比较尴尬的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并没有明确网络购物的部分。而央行颁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对网络支付预付卡规定只能在三种情形中适用,即缴纳公共事业费;在本发卡机构合法拓展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中使用;同时获准办理 “ 互联网支付 ” 业务的发卡机构,其发行的预付卡可向在本发卡机构开立的实名网络支付账户充值,但同一客户的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年累计充值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 元。

不仅如此,相关部门对预付卡违规的惩治也似乎力度欠佳。

根据商务部的《管理办法》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不登记购卡人有效身份信息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目前《管理办法》只是要求购买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采用实名制,但对商业预付卡的周转环节,并没有政策细则同样要求其采用实名制用卡,这会让实名制发挥的实际效果有限。

 

 

 

(责任编辑:彭亮、刘阳)

相关专题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