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9日讯 媒体报道称,茅台和五粮液今日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则将收到2.02亿的罚单。据了解,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梳理了一下近期国家发改委开出的各类涉及垄断行为的罚单。
三星等六家境外企业因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被罚3.53亿
201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发改委对山东两家涉嫌垄断医药企业开出逾700万罚单
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两医药公司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 受到严厉处罚》公告称,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顺通”)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新”)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触犯了《反垄断法》、《价格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山东顺通合计687.7万元,山东华新合计15.26万元。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发改委对电信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2011年11月9日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对中国电信来讲,互联网的收入是相当高的,利润大概在500亿左右,中国联通利润大概是300个亿,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成立,处罚在1%到10%的范围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