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综合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给茅台和五粮液下了4.49亿罚单,罚款缘由是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将罚2.02亿。据估算,罚款金额占2012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在2012年末,受塑化剂影响,白酒行业遇寒潮之时,茅台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下发的通报文件表示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
时隔不久,五粮液也发布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称:极个别的五粮液品牌运营商和五粮液专卖店我行我素、不按规则、不顾大局、不识大体,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
相关专家曾表示,茅台、五粮液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茅台和五粮液“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
对于高价罚单,茅台集团办公室主任邹欣回应称,从企业发展角度看,企业犯了错应允许企业改正。
对于发改委的处罚各方秉持不同态度,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认为,白酒企业维护自己的市场价格完全是企业行为,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
而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对发改委的处罚表示认同,并认为,酒企应尊重市场规律,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郝鸿峰表示,此次酒企因价格垄断被罚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并对酒类企业会起到警示作用。
和郝鸿峰观点相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也表示,在对高端白酒的价格垄断进行处罚和政策对高端白酒的压制下,白酒将回归价值的本质。
贾宁认为,此次处罚说明政府看到了白酒行业的问题,反垄断调查和罚款的目的都是希望行业走好、走稳,白酒作为大众消费品如果过于浮躁,损失的不仅仅是购买其股票的投资者,最后还是会导致企业本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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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