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线城市房屋买卖市场供不应求形势加剧,房价上涨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关于楼市调控加码、二套房购房门槛进一步提高的消息不胫而走。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既要出“重拳”,也要出“长拳”,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2011年1月出台的“新国八条”,曾祭出限购、差别化信贷和税收等“组合拳”,一度被称为“史上最严”。但两年后,部分地区房价再现大幅上涨,房地产市场似乎陷入“越调越涨”的窠臼中,个中原因值得深究。
作为本轮楼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差别化信贷政策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投机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使调控摆脱了行政色彩。但在城镇化推进带来的庞大刚性需求推动下,信贷政策的调整似乎难以发挥更大作用。同样,差别化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也只是供需失衡背景下的权宜之计。现阶段而言,这些政策虽然仍有收紧空间,但难以从根本上平衡市场供需格局。
在供应层面,保障房建设虽连年保持较高水平,但在建设、管理、分配等环节的政策缺位,延缓了实际供应节奏,削弱了实际效果。
可以说,众多强力政策叠加的边际效果正在减弱,其症结在于长效手段的缺乏使楼市调控出现阶段性特征,“风声一过去,房价会更高”已成为不少人的共同预期。部分看似严厉的调控政策,因缺乏长效基础制度的支撑难以发挥更大作用。为稳定市场预期,抑制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非理性上涨,房地产调控在出“重拳”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也是迫在眉睫。
“重拳”方面,为在短期内抑制需求,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仍有调整余地。可允许商业银行根据所在地区房价、风险及流动性情况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必要时,甚至不排除全面提高二套房购房门槛的可能,从而释放继续管控需求端的政策信号,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涉及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收也可上调,从而为反应敏感的二手房市场降温。
“长拳”的修炼最易被忽略,因其面临的阻力更大,成效也非显而易见。在现阶段,作为楼市调控的重要支撑,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第一,完善土地供应与开发制度。近期一线城市房价上涨,与此前供地计划完成不佳不无关系。当前虽有一套土地供应制度,但各地在制定供地计划时,并未考虑市场的有效需求,供地计划的完成情况也大相径庭。为此,需完善现有的土地供应和开发制度。要求各地按照当地的市场容量、市场潜力等,科学制定供地计划。供地计划不仅要公开,还需落实到具体地块。供地节奏需保持平稳,避免出现空窗期。土地开发的开竣工时间、进度等,需纳入合同约定,以促进已供土地的开发,并避免出现闲置土地。
第二,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联网。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仅是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的制度依据,还可以全面地呈现出房屋所有权信息,有助于加强对未来市场的管理,调整房屋分配。有关部门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扩大联网范围,并尽快投入使用。
第三,持续推进房屋持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当前房产税试点“扩军”阻力重重,但准备工作仍需加快,以期在合适的时机实现真正“破冰”。
第四,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使用、退出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建设是住房供应结构的重要补充,但在保持建设规模的同时,分配、使用和退出等环节的制度建设显得滞后,在大量保障房陆续投入市场之际,需尽快完善相关政策,使之真正惠及相应的住房群体。
最后,建立问责机制,强化执行效果。房地产调控效果的弱化,与执行环节的松动密不可分。此前北京曾推出“领取预售证三天内必须开盘”的条款,并一度启动执法检查,但如今仍有不少项目未予执行,执行环节的弱化可见一斑。为此,可借鉴土地违法的问责制度,在土地供应、开发、房屋建设、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问责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果。记者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