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一线城市的房价和土地出让金出现连续性上涨,房地产市场迎来一轮“暖冬”行情,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调控政策走向的种种猜测。对此,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定音”,明确“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并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经过连续几年的调控,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发生积极变化,投机投资性需求得到抑制,各地房价都不同程度地出现涨势放缓、涨幅回落、价格松动,楼市泡沫得以逐步挤出。但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决定了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一些地方的经济增长严重依赖房地产业,“去房地产化”和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充裕的流动性、大量民间资本的进入,导致房价有如弹簧,随时可能反弹。从各国发展经验看,严重脱离消费需求的房价飙升将对国民经济产生致命风险,日本的泡沫经济和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前车之鉴,我们必须时时谨记,决不能重蹈覆辙。
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任何时候都不可松懈。态度上要坚定不移,措施上要多管齐下,最重要的还在于如何防止“空调”。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项措施中,第一项就是“问责”。此前调控中也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职责,但约束力不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势在必行。此外,各地也要重点研究地方经济发展“去房地产化”的课题。日前有报道说,上海借房地产调控之机实行“治本之策”,大幅减弱房地产依赖的同时实施转型战略,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新型服务业的发展,2012年第三产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达到82.7%,房地产业的贡献率则从2009年的20.4%降至2012年的3.3%。上海的经济结构调整出现新突破,既是扎实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结果,也是实现发展转型的理性选择,其经验做法值得研究借鉴。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