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项目和经费的导师根本不应该招生。他们不具备招生的条件,不能给研究生提供课题,那不是误人子弟吗?”龚克说。他说,无论公费研究生是否取消,国内的很多名牌大学如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都早已实行了导师资助制。
他说,由于加大了资助力度,此项改革后,学生获得的资助实际上能够覆盖学费,“不会真的让研究生从家里要钱上学”。改革主要加大了学校的财政压力。为了给研究生提供足够的资助,学校需要增加对学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的投入,需要争取承担足够的科研项目,需要对科研经费使用办法作出调整。
另一方面,他指出,改革的压力也来到了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头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刚刚宣布,将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其中之一是健全导师权责机制,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改革导师评定办法,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现在有些导师没有好的科研项目,但因为他是‘导师’,就要带研究生。这是不合理的。”龚克说,国家这项改革的取向是正确的。(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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