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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携奶米粉在香港被误扣 遭海关人员嘲讽

王大可

2013年03月20日09: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限奶令”咋连米粉都管

  原来是香港海关搞错了

  南京一女子近日因携4罐奶米粉出境在香港海关被扣,将面对在香港出庭受审及罚款。此事在内地微博上引发热议。最新消息是,香港海关“深入了解”后才发现,“奶米粉”不受新规限定。一波三折的奶米粉事件,又一次将香港的奶粉限购令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香港海关资料显示,南京的黄小姐当日离境时携带6罐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奶粉,其中4罐为奶米粉。由于奶米粉产品含有奶类成分,其包装罐与同一品牌的奶粉产品相似,又是供6个月以上幼儿食用,因此执法人员当时判断这个产品是受规管之列。

  香港海关、食物及卫生局3月18日表示,在“深入了解”并得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知道,有关产品是为婴幼儿引入固体食物而设,冲调后呈糊状,所以不受《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规管。

  由于从3月开始香港实施限制赴港游客带奶粉出境的新措施,黄小姐像很多内地妈妈一样,记住限带内容为“两罐”、“总重不超1.8公斤”、“3岁婴幼儿以下奶粉”,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连带4罐奶米粉都要被查。

  经常到香港的深圳“奶爸”兰先生分析,香港这条规定较为绕口,很多人没注意“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的内容。黄小姐也有她的委屈。香港海关人员告诉她,因买的米粉是奶米粉,有奶的含量,所以加起来是超过限量的。更何况,她在香港购婴儿奶米粉前,曾向身着海关制服的工作人员询问可否带,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限制。

  被海关查禁后,黄小姐交了1000元港币将自己保释出来并返回南京。随后她用网名“南觉觉”把自己的经历在微博上“晒”出来,短短时间内就被转发2万多次。

  既然海关已经澄清,或许黄小姐不用再出庭应讯及受罚了。但她对此事处理的整个过程仍然极为不解,比如入关前她就向海关工作人员解释,已咨询过,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觉得特别委屈。

  在被海关隔离的时候,她还遭遇了工作人员的冷嘲热讽:“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这些就不要帮人家带啊,如果是我女儿我肯定跟她说的啊!”黄小姐说:“我当时脑子里一团乱,谁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区别的呀。”

  香港海关表示,奶米粉事件是一个“特殊个案”,执法部门会作“适当跟进”。

(责任编辑:李海霞、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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