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险的是感情,不是楼市
针对这波离婚潮,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发了一份“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公告。方卓桥对这条提示的感受恰好相反。
“不是楼市有风险,是人的感情有风险。”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
他说,楼市无论涨跌,都可能成为不复婚的理由。彼此间的信任才最重要。
办离婚时,他没敢告诉父母。离婚买房的过程中,他和潘莉都经受了考验。根据离婚协议,现有住房归他,而他卖掉房子后,房款也归他,“有可能先跑”。但在这笔房款用于潘莉买房之后,潘莉又成了获益方。他们都充分相信对方不会跑掉。
除了离婚,他们也有别的选择。房产中介当时告诉他们,只要花5000元,就能办一套足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件。这已涉嫌违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方卓桥说,做假证的人就是担心离婚弄假成真,落得“人财两空”。而他们对此并不担心,就选了最省钱的方式真离婚。
天津一位售楼员表示,由于房管局的系统与婚姻登记系统并不联网,因此的确有人用假离婚证蒙混过关。当然,用假证有被查出的风险,可确实“诱惑力大”。
“啥都慌了。”这位售楼员形容,卖房人要离婚,为了避税。买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或突破家庭限购政策,也想离婚。
研究房地产法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指出,房屋交易需要的材料较多,目前还没有做到所有部门的材料能够联网和鉴别。但办伪证,就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性质恶劣的话可能构成犯罪。
陈耀东认为,利用离婚来避税,在民法领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行政法上,违背有关税法的规定,一旦查出可能要补缴税款。
但他也指出,协议离婚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存在主观性,无论税务还是司法部门,都很难判断证据,因此此事极易陷入无从查处的境地。
离了婚的潘莉也对记者说:“你是可以追究我们责任,但是你凭什么界定我俩不是真的离婚呢?我就说我感情破裂了。”
陈耀东担心,这种状况也会诱发一些社会纠纷。他举例说,如果一对夫妻甲和乙要向另一对夫妻A和B卖房,为了避税,可以甲、乙离婚,A、B离婚,然后拥有住房的甲和A结婚,房屋再改到A的名下,然后双方各自离婚,再分别复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有人“人财两空”。
“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上周,天津市民童俊(化名)30余年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他和妻子痛快地分割了财产。名下的两套房产归他所有,其中一套由儿子童锐(化名)居住,而他们自住的一套面临拆迁。由于天津市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两套住宅,他只能离婚,再以妻子的名义寻找住处。
今年春节以来,他们一直在找合适的二手房。起初还能看到一些好房子,等到“国五条”出来,很多房子被抢光了。
他们看中过天津梅江居住区一套200多万元的二手房。中介下午两点半打电话通知他们去看房,他们立即赶到后,发现前面已有四五户人家排队。而房主跟排队的第一家已经谈妥,就在回家取房本的路上又变卦了,“坐地涨5万元”。
童俊后来又看上一套房子,要买房,需要马上离婚。他们交了两万元订金,然后在一个下午去了婚姻登记处,第二天中午办完了手续。可手续办完了,房子让出价更高的人买走了。
夫妻俩离婚那天,儿子还跟他们开玩笑:“咱吃一顿吧?”他们说:吃什么呀,赶紧买房子吧!”
童锐从父母身上深刻地感受到了房子对百姓家庭的压力。父母在纠结于是否离婚时,给他打过电话。“我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他说,理智告诉他父母应该离婚,但是他又没法跟爸妈说“你们离婚吧”。
他本想考虑几天再作答复。没想到,父母的下一个电话就是告诉他“离了”。
童锐能感觉到,父母的注意力都在房子上。“房子是生存的事儿,安家的事儿,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这个年轻人说,在自己的心目中,婚书也不是最重要的了。现实摆在这里,买房关系到家庭的富裕,也关系到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