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如何有效投诉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乘客,投诉出租汽车服务时可选择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出租汽车公司投诉。
乘客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应当自问题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乘客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投诉。
投诉时应当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要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问题还需要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燃油费发票等证据。
投诉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等,以便交通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加快办理。(汤旸)
(责编:孟哲、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