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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出租车指标 六年经营期满将收回

2013年04月26日07:0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北京市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22日起实施。北京将建立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适度增减运能规模。此外,新增出租车实施特许经营,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无偿配置给企业;出租车的报废期将由过去的8年改为6年,经营期满后,指标将被无偿收回。新京报记者 汤旸

  运力是否增加?

  出租车总量实行动态调控

  《办法》规定,北京要建立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出租汽车运力有增有减。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以提高既有出租汽车双班率和运营出车率为主,适度增加新运力为辅。

  其中,采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监控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指标。当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升至70%左右时,分步采取提高双班率和出车率、适度增加新运力等措施;当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降至60%左右时,依次采取降低双班率、收回新增运力特许经营权等措施,适度减少运能规模,实现出租汽车供需关系基本平衡。

  此外,出租车总量原则上实行年度动态调控,具体调控措施按年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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